經縣在編不在崗和違規領取財政資金人員專項清理工作領導組同意,現將公開選調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2013年縣司法局機關公開選調5名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全縣鄉鎮司法所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科級干部和所主持工作的負責人)。
2、應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作風正派、勤政廉政;近二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
3、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有關規定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2)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5日 9:00至30日16:00。
2、報名地點: 縣司法局政工科。
3、報名須知:報名人員須填寫《金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1份,持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到報名處報名。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在縣專項清理公開選調工作指導監督小組監督下進行。報考人在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中作弊、在面試及民主測評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選調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在本系統內通報。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核發《準考證》,報考人持《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稖士甲C》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分40%,面試成績占總分40%,民主測評成績占總分20%。筆試、面試、民主測評卷面分數分別為100分。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基層司法行政業務,卷面分數為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崗位與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報名人數不足,經研究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數。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達60分以上人員均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民主測評
參加面試人選均為民主測評對象。民主測評卷面分數為100分。測評時間、地點另行確定。
六、決定選調
(一)總分匯總
縣司法局會同縣選調工作指導監督小組一起進行筆試、面試、民主測評成績合成總分,合成成績在縣司法局行政內網上公告,并報縣專項清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二)確定入圍人選
局黨組依據筆試、面試、民主測評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額確定入圍人選。如果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合成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入圍人選。
因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缺額的,按合成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1次。
入圍人選報縣專項清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核,經縣專項清理工作領導組同意后,確定正式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辦理調動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人員調動、調編手續。
七、組織領導
選調工作在縣在編不在崗和違規領取財政資金人員專項清理工作領導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在縣公開選調工作指導監督小組全程監督下實施。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選調資格、在系統內通報批評等處理;對違反選調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本《公告》由縣金寨縣司法局負責解釋。有關選調規定和考試等信息,請登陸《金寨政府網》、《金寨先鋒網》、本部門網站查詢。
聯系電話:7065001(縣司法局)。監督電話:7356300(縣紀委)
金寨縣司法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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