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招聘綜管隊員公告
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的管轄范圍是以市客運中心站為中心,東至通達路,南至啟運路,西至機場路,北至南外環,包括鄞州城西客運站。主要職責為負責區域內城市道路(含廣場等公共區域)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管理,負責區域內客、貨營運秩序管理,負責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負責區域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現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的合同制用工。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此次計劃公開招聘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合同制職工3名。
二、招聘條件說明
報考人員應具備公告規定的基本條件及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1.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戶籍以報名第一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3.報考人員須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和職位要求。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
5.具體崗位要求:
招聘職位 |
招聘指標 |
性別 |
學歷 |
專業 |
范圍 |
綜管隊員 |
3 |
男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寧波大市生源或戶籍 |
三、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7日-10月2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報名地點: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綜合科(寧波市通達路183號)。
3.報名要求:報考者可先從網上下載(也可到報名處領取)填寫報名表(附件),并隨帶近期免冠1寸照2張、身份證、學歷證書、按生源報考的提交高校入學前戶口簿或現戶口簿(證明)等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接受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數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招聘指標。
4、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報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百分制。考試紀律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附件2。
筆試時間初定11月1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在筆試考試結束后15天內公布,考生可以登陸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綜管隊員招聘公告”欄(下同)和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門戶網站(http://zgb.nbyz.gov.cn/)查詢。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指標數的2倍確定進入面試對象并公布。
面試實施3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向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書面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其空缺名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三)面試
面試由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統一組織。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總分按筆試成績的50%加上面試成績的50%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分相同,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其空缺名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
四、待遇
聘用人員的年薪4萬元左右,并按相關政策規定繳納企業社會保險。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二)本次考試錄用工作咨詢電話:83896103;監督電話:87525252
附件一:報名表
附件二: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
2014年10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