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我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勤崗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與名額
具體招聘單位、名額詳見本公告附件《長寧縣部分事業單位2014年四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
面向宜賓市范圍內公開招聘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C1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其中,有3年以上部隊服役經歷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招聘對象、范圍詳見《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和心理健康條件。
3.認可、遵守并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的規定、約定和說明。
具體崗位的條件要求詳見《崗位表》。
(二)本條列舉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法規的違法生育人員;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的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長寧縣人力資源開發建設服務中心(長寧縣政務中心二樓),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一)報名。
1.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表》(附件2)各項內容。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報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③其他與報名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④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1張。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須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操作技能測試費80元/人,領取操作技能測試通知單。
(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考核中的復核和擬聘人員確認審核等。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三)報名約定事項。
報考范圍規定為“宜賓市”的,是指下列情況中的一種:
一是截止報名結束之日報考者正住戶口在宜賓市轄區范圍內的。報名時必須提供戶口簿,屬于集體戶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記表。
二是截至報名結束之日在宜賓市各區縣人力資源開發建設服務中心辦理了基本人事代理和戶籍掛靠代理的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供區縣人力資源開發建設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四、考試
考試包括操作技能測試和公共科目筆試,考試開考比例為1:3。考試總成績=操作技能測試成績×60%+公共科目筆試成績×40%。
(一)操作技能測試。
操作技能測試采取現場操作方式進行,測試標準參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3號)規定執行。操作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操作技能測試時間為2014年11月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操作技能測試通知單。
考生須在操作技能測試當天持本人操作技能測試通知單和有效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的考點參加操作技能測試。不能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操作技能測試成績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和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報考者自行登錄網站查詢。
(二)筆試。
操作技能測試成績為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筆試。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考生須于2014年11月7日到達長寧縣人力資源開發建設服務中心(長寧縣政務中心二樓)進行資格確認,繳納筆試費50元/人,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科目為《公共知識》一科,考試范圍以宜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的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公共知識》考試大綱(2012年修訂版)為準,考試大綱可在中國三江人才網資料下載欄里下載。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滿分100分。
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考生須在筆試當天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的考點參加筆試。逾期不參加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發〔2011〕11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組通〔2013〕7號)等政策規定,符合國家、省政策規定報考事業單位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加分累計最高不超過6分。
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規定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加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必在集中報名時間內將以下材料交到我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進行審查。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名信息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部)出具的證明(附件3)、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報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報考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或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網和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筆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操作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考核人員的確定。
按照筆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選。如參加體檢、考核末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操作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選。
(二)體檢。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核。
按照《宜賓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宜人發〔2010〕14號)進行考核。
六、遞補
因考生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在體檢、考核環節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網和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公示以后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
(一)公示無異議者,由縣人社局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再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后,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通過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未通過確認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用人單位憑縣人社部門的確認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需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試用期滿以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資格。試用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員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時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做到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831-4622736。
十、特別提示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網和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操作技能測試、筆試、體檢、考核、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在《報名信息表》上所留的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一、本公告由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有關咨詢電話:0831-4623001。
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下載:1.長寧縣部分事業單位2014年四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2.長寧縣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rar
3.長寧縣部分事業單位2014年四季度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加分證明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