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公安機關維穩處突能力,確保我市社會治安的持續穩定,緩解市公安局警力不足的現狀。根據《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全省公安機關貫徹落實公安部關于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黑公通[2007]42號)文件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國統招全日制臨床醫學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和退伍軍人,男性。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市公安局共招聘文職人員21人。
1、共和派出所2人,要求:戶籍地、居住地為共和鄉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大學生和退伍軍人。
2、特警大隊、看守所及派出所19人,要求:退伍軍人18人,全日制臨床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1人。
三、招考條件
1、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前科劣跡;;
2、身體健康,體型勻稱,五官端正;
3、具有穆棱市常住戶口;
4、身高1.70米以上,體重不能超過或低于標準體重的25%(標準體重=身高(厘米)-110);
5、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 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的;(3) 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4) 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5)己被交警大隊、消防大隊招錄為文職人員、協警人員。
四、招考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3日止,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報名地點:穆棱市公安局一樓。
3、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戶口簿、畢業證、就業報到證、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張。
(二)體能測試、筆試和加分項
體能測試項目為:100米和1000米,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進行測試。
退伍軍人的考試按百分制計分,計分辦法為:體能測試70分,寫作知識30分。
大學畢業生的考試按百分制計分,計分辦法為:體能測試30分,寫作及基礎知識70分。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宜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為準。
對招聘的退伍軍人實行加分政策,其中黨員加3分,士官加3分,具有地方機動車駕駛證的加3分,并累積加分。對符合加分條件的退伍軍人,報名時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體能和筆試綜合成績和所加分數為最后得分,實行畢業生與退伍軍人分別錄取,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如筆試成績確定人選最后出現并列,則對并列人員進行加試,至最后確定人選。
(三)體檢、政審考核
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組織,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比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下發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稿)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政審考核由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或政審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用,產生的空缺從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擬聘用的21名文職人員確定后,在市電視臺和市政府網站(www.muling.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市公安局按照相關程序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 。
五、職責、待遇及管理
市公安局招聘的文職人員是市政府根據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為公安機關提供技術保障、輔助管理、行政事務等方面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具有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合同每3年簽訂一次,聘用合同期滿后,終止合同或視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續聘。簽訂的聘用合同在市人才服務局鑒證、備案。
文職人員的工資按每月2000元標準執行,由市財政納入預算,按月撥付,并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五險”。
六、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領取準考證或未按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招聘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招聘資格。
本公告由穆棱市公安局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聘用合同書規定辦理。
政策咨詢電話:0453-3123861、0453-3186342。
穆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穆 棱 市 公 安 局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