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教育系統定于2013年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14名、校醫20名。
一、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本科以上學歷(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與職位相適應的任職資格、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所有報考財務工作人員職位的應聘人員必須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報考校醫職位的社會人員必須具有醫師資格證并具有臨床或公共衛生執業醫師資格證(執業范圍:內科或預防保健科)。
報考崗位專業及代碼要求:
招聘職位 |
專業及代碼 | |
研究生 |
本科 | |
財務工作 人員 |
會計學(A120201) |
會計學(B110203)、 財政學(B020103)、 金融學(B020104)、 經濟學(B020101)、 審計學(B110208)、 財務管理(B110204)、 稅務(B020110)、 經濟與金融(B020120)、 工商管理(B110201) |
校醫 |
內科學(A100201)、 兒科學(A100202)、 急診醫學(A100218)、 少兒衛生與婦幼保健學(A100404) |
臨床醫學(B100301)、 預防醫學(B100201) |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5.身體健康。
6.無違法違紀行為。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2012年、2013年廣東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暫緩就業生,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2.社會人員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廣州市常住戶口(不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
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下專業技術資格的(無專業技術資格或醫士、醫師,會計員、助理會計師),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主治醫師;會計師),或研究生學歷的,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高級會計師)或博士學位的,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廣州市常住戶口(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其中已婚人員的配偶無廣州市常住戶口的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學士學位,或國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學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主治醫師;會計師),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高級會計師),或國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學位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9月2日(星期一)、9月3日(星期二)、9月4日(星期三)三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報名地點為海珠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廣州市海珠區同福中路399號)。由本人到現場報名,對報名者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報名。資格審查需提供的材料見2013年海珠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和校醫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附件1)。
每位應聘者限報1個職位。報名時需提交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免冠彩色近照3張(小一寸)以及個人簡歷1份。
通過資格審查者繳納考試費每人5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者不予退費。報名同時發放筆試準考證。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 9月7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與崗位相關的技能知識。筆試題型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
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7∶00后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區教育信息網、海珠人才網上公布筆試成績。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應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海珠人才網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海珠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廣州市海珠區同福中路399號)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2.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職位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每名考生面試后,以書面的方式將面試成績告知該考生。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三)體檢
按招聘職位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擬錄用到幼兒園職位者須增加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中規定的有關項目。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四)組織考核
組織考核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三、公示和錄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區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規定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屬農業戶口的,須轉成非農業戶口方能錄用。社會人員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所有人員均須提交最近3個月內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方能錄用。
報考校醫職位的暫緩就業生,錄用后必須在兩年內取得醫師資格證及執業資格證(執業范圍:內科或預防保健科),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經考試考核聘用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并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覺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對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行為,嚴肅查處。
五、其他
(一)本次招考所有職位暫無法提供中、高級崗位及待遇。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錄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級崗位,享受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待遇,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本次招聘錄用單位為海珠區教育局屬下事業單位(包括中小學、幼兒園、直屬單位),被錄用人員的具體工作單位由海珠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被錄用人員若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考核等過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四)本次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84407994,34372665—817。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附件:1.2013年海珠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和校醫 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rar
2.2013年海珠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和校醫 報名登記表.rar
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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