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哈密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增人計劃的批復意
見,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哈密地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23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詳見《2014年哈密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一、報考條件、招考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11月4日至1996年11月3日期間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2014年哈密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7.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考對象
1.新疆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戶籍等要求詳見崗位表內說明);
2.在哈密地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受戶籍限制),含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上述人員中服務期規定1年的滿8個月、2年的滿16個月、3年的滿24個月即視為服務期滿);
上述人員涉及新疆戶籍、畢業證、資格證、服務期限、工作經歷時限的,均截止至2014年11月3日(含當日,下同)。
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 自治區統一選派赴援疆省(市)培養結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 充實基層的“5%人才儲備編制”人員、特崗教師、“雙語”教師;
4.參加2014年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考試擬聘用人員;
5.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
6. 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招聘考試過程中認定有作弊、違紀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7. 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8.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時間安排(均為北京時間)
(一)報名、繳費時間
報名、繳費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3日10︰00—11月9日18︰30。
繳費時間:2014年11月3日10︰00-11月10日18︰30。
繳費方法:按照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招考報名有關要求進行。
(二)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定于2014年11月22日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提前一周)。
(三)筆試成績公布時間
2014年12月10日18︰00。
(四)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僅限報考網格化巡邏防控辦公室崗位和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文員崗位)、體檢、考察、公示具體時間以哈密政府網和哈密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時間為準。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時間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僅限報考網格化巡邏防控辦公室崗位和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文員崗位)、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具體方法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閱《報名流程》。報名時,報考人員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報名系統,根據招錄崗位需求,結合自身條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
考生只能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一個崗位報考,報名時須使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注冊。
2.相關費用
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考試主要費用包括:
(1)報名、筆試費
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
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復印件),經筆試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部分筆試費用的手續。
(2)報名確認后,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資格審查和面試時攜帶備用。
(3)招聘崗位條件中涉及的專業大類及具體專業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4)(試行)》(以下簡稱《專業目錄》)執行。涉及大類的,報考人員專業須是大類中所列具體專業;涉及具體專業的,報考人員專業須符合具體專業。
(4)面試費40元,由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5)體檢費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1)《綜合基礎知識》:120分鐘,滿分100分;
(2)《寫作》: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總成績加5分;
(2)筆試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官”(上述人員中服務期規定1年的滿8個月、2年的滿16個月、3年的滿24個月即視為服務期滿),筆試總成績加5分;服務期未滿及服務期滿且考核不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官”,不予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只能在筆試總成績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考試要求
考生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4.筆試試卷命制
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維吾爾文字統一命制。
5.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哈密地區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