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船舶引航站2014年引航員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船舶引航站引航員招聘工作,按照海《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引航員崗位共5名(事業編制)。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的中國籍公民;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引航事業。
(二)引航員崗位條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船舶駕駛專業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引航員管理辦法》要求;
2、從事海港引航工作并取得助理引航員以上資質的,年齡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海船甲類一等大副適任證書、實際任職12個月以上的,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4、具有海船甲類一等船長適任證書、實際任職12個月以上的,年齡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公布招聘結果,并進行公示,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通過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海南省船舶引航站、中國引航協會、海南省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人才招聘網等網站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1月30日
2、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者應在此期間登錄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網站(http://www.hn-ps.com/)下載《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開招聘引航員報名登記表》填寫,發送至指定郵箱。
報名者需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招聘引航員報名登記表》。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報名需提供如下證件及材料:1、身份證復印件;2、學歷(學位)證書;3、資歷證書;4、獎勵證書;5、其他資料。以上資料以電子版傳送。
3、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麗晶路12號海頓大廈二樓海南省船舶引航站辦公室。
電子信箱:hnpilot@163.com
電話:0898-68682625
傳真:0898-68651948
聯系人:劉哲軍 手機:13807688877
王小秀 手機:13876986377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在報名期間同時進行,由招聘單位負責對報名登記表上所填報的信息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網站進行公示,公示通過后發放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包括兩項科目:一是航海英語;二是航海技術理論知識(包括有關港口和航海方面的法律、法規)。單科總分100分,由招考領導小組劃定合格分數線,單科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面試資格。筆試按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進行,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
評卷工作結束后,招聘單位將把筆試綜合成績情況通過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網站公布。
(五)面試
1、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
對筆試合格人員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2的比例,將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面試。
2、資格復查
面試前,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的人選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選須向招聘單位提供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船員(引航員)適任證書、船員(引航員)服務簿、專業培訓合格證書等報名相關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招聘單位根據引航員招聘條件,對證件、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查,通過資格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經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的組織
面試由招聘單位通過相關媒體面向社會發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及其準考證號、面試時間和地點、等事項。
面試采取結構式面試的方式,根據引航崗位的要求確定面試的內容,主要包括口頭表達能力、相關專業知識、英語水平及判斷、分析能力等。面試時間每人15分鐘,總分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
面試工作結束后,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計其考試綜合成績。招聘單位通過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網站對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及名次進行公告。
(六)體檢和考察
招聘單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的順序,按 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工作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交通部海船船員體檢要求執行。
考察工作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組織進行,重點是對應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考察結束后要逐人寫出專題考察報告。
應聘人員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經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錄用
招聘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前,須經省交通運輸廳審核。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身體健康、政審合格、公示無異議者,進行錄用。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招聘單位進行調查處理。
擬聘用人員一經錄用,為事業編制身份。簽訂試用協議(試用期一年)。經試用期綜合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享受同崗位同級別事業編制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工作機構
為做好招聘工作,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葉 平
副組長:林 巖 姬厚廷 諸葛瓊超
成 員 劉哲軍 黃齊方 蔡 適 林 山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劉哲軍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監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指導和監督。
有關招聘實施情況,將于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網站(http://www.hn-ps.com/)上及時發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并保持通訊聯系暢通。本招聘方案未盡事宜,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負責解釋。
紀檢監督電話:6538272
附件: 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開招聘引航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