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014年第26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專業教師、實訓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計劃中所列條件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以及崗位所要求的招聘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要求在1979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戶籍不限;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六)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七)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截止至2014年11月27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zsrls.gov.cn。
(二)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站:
http://www.zimc.cn。
其中,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四、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可采用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一)現場報名時間:
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0日(上午8:30—11:15;下午13:45—16:30)。
(二)報名地點: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浙江省舟山市臨城新區海天大道268號行政樓309室)。
(三)攜帶材料:
1.按照招聘計劃所需條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等崗位所需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6.《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
(四)電子郵件報名:
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妥《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需粘貼本人近照),并將上述報考材料(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zszimc@126.com(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電子郵件報名日期為截止至2014年12月10日下午16:30。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考生在考試前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交驗以上報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接受現場資格審查,否則不予參加考試。具體通知請關注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的網上通知。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報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資格審查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完成,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方式
考試形式詳見附件1,各科目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說課、實操成績合格分均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如果崗位合格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15:1,則增加筆試環節,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實操、說課)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各崗位考試總成績按2門科目成績各占50%比例合成,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
考試工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辦法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標準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七、公示及聘用
(一)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二)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95012,監督電話:0580-2095018。
附件1:2014年下半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