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我校擬面向社會招聘教師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見《新鄉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一覽表》。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如30周歲以下指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本科);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2、報名地點:新鄉學院行政樓一樓會議室。
3、報名辦法: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屆時需持畢業證、學位證、職業資格證、有效身份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等,留學回國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審驗后交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交《新鄉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筆試考務費30元、近期1英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領取準考證:報名通過人員于2014年12月27日到新鄉學院人事處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地點和注意事項見筆試準考證)。
5、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人員報名的,可免交筆試考務費。擬免交筆試考務費的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
6、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7、崗位及人員調整
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以繳費人數確定)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崗位調整或取消,為緊缺專業崗位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降低開考比例。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新鄉學院人事處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
(二)筆試與面試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法進行。視覺傳達(平面設計)、藝術設計、美術、油畫、音樂(器樂)、音樂(聲樂)、競技體操專業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其他專業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以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教材,不劃定范圍,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一崗位(專業)招聘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考生參加面試前需進行面試確認。因主動放棄或資格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確認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屆時直接電話通知),但從面試通知單和面試須知發放起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進入面試的考生要及時查看網上發布的信息并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面試及體檢的后果自負。筆試有作弊或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按照體操計分方法計算。對實際操作能力有要求的專業(見《新鄉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一覽表》),采用試講與現場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增加對考生現場實際操作能力的測試。其中試講分值占40%、實際操作分值占60%,即面試成績=試講成績×40%+實際操作成績×60%。只采取試講面試方式的專業其試講成績即為面試成績。
逾期未參加面試和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可爭取或調劑名額,未能實現的,通過面試加試方式按照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對體檢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遞補。體檢人員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新鄉學院組織考察,考察采取審查檔案及其它相關材料和實地考察等方法進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進入考察人員需要提供個人檔案、學歷認證報告、計劃生育證明、學習和工作情況證明等相關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崗位空缺,遞補須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
(五)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應當取消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聘用人員確定后,由新鄉學院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四、組織領導及信息查詢
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xx.lss.gov.cn)和新鄉學院網站(http://www.xxu.edu.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373-3682565。
監督電話:0373-3696591;0373-3696625;0373-3682523。
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資料、培訓班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單位無關。望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會上的虛假及欺詐信息,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五、紀律要求
(一)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第27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在工作中,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
(四)應聘人員要誠信報考并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
(五)本公告由新鄉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人事處
2014年12月4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