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精神病醫院、新鄉市盲聾啞學校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招聘工作公告。
一、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
新鄉市精神病醫院為差補事業單位,本次招聘11名醫護人員;新鄉市盲聾啞學校為全供事業單位,本次招聘2名校醫。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見下表:
單位 |
崗位 |
名額 |
學歷 |
年齡 |
專業 |
其它 |
備注 |
新鄉市精神病醫院 |
醫生 |
6 |
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精神醫學 臨床醫學 |
具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執業范圍精神衛生專業),2012年以后畢業生不受此限制 |
地域偏遠,條件艱苦,聘用后在本單位服務期至少5年。 |
護理 |
3 |
普通高等學校中專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執業資格,2012年以后畢業生不受此限制 | ||
放射診斷醫師 |
1 |
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醫學影像 |
具有醫學影像執業資格,2012年以后畢業生不受此限制 | ||
B超診斷醫師 |
1 |
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醫學影像 |
具有醫學影像執業資格,2012年以后畢業生不受此限制 | ||
新鄉市盲聾啞學校 |
校醫 |
1 |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臨床醫學 |
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 |
校醫 |
1 |
專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臨床醫學 |
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如35周歲以下指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段類推);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及資格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每天8:00—18:00,地點在新鄉市人事考試中心(河南省新鄉市人民路商業步行街南口)。
(2)報名辦法: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需持畢業證、職業資格證(有要求的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近三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照5張(紅底、藍底、白底均可)等,留學回國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驗的還需出具工作經歷證明。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審驗后交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交《新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
(3)報考資格審核: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用人單位對報考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4)繳費: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除經批準免繳筆試考務費的人員外,報考者按每人30元繳納筆試考務費;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領取準考證:12月25日到新鄉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人民東路甲1號政府辦公大樓1172房間)領取。
2、崗位及人員調整
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以繳費人數確定)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據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意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整或調減該招聘崗位,崗位被取消的,該崗位的報考者可調整到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調整或調減的情況將通過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xx.lss.gov.cn)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調整崗位的報考者,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新鄉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人民東路甲1號政府辦公大樓1172房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
本次招聘崗位為工作艱苦、緊缺專業崗位,如招聘確實有困難,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3、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名的,可免交筆試考務費。擬免交筆試考務費的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辦理免繳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
4、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為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內容為: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人體解剖學、衛生法律法規等(權重65%);材料作文(權重35%),即給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2014年12月27日9:00至11:30測試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安排在新鄉市城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新鄉市實際,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河南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新鄉市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仍在職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在新鄉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已在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就業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個條件者,最多加5分,須在2014年12月24日上午8:00至11:30到新鄉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人民東路甲1號政府辦公大樓1172房間)提交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博士研究生報考者免于考試,按照市委、市政府新文〔2011〕97號文件有關規定優先考核聘用。
2、面試
報考人員面試前的面試確認時間另行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要及時查看網上發布的信息,并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面試及體檢的后果自負。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一單位及其崗位(專業)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有主動提出放棄者或逾期未參加面試確認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屆時直接電話通知),但從面試通知單與須知發放起出現空缺不再遞補。筆試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合專業命題答辯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三)體檢
根據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崗位(專業)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可爭取或調劑名額,未能實現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通過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對體檢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體檢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以用人單位為主,采取審查檔案和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崗位空缺,由有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遞補須從報考同一崗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
(五)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應當取消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聘用人員確定后,由用人單位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屬于在職的(含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解聘意見,到聘用審批機關備案。被解聘人員,由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
四、組織領導及信息查詢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鄉市民政局組織實施。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xx.lss.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373-3696653
監督電話: 0373-3696591。
近年來,發現社會上個別不法分子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之機搞詐騙活動,望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會上的虛假及欺詐信息,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五、紀律要求
(一)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第27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請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受到責任追究。
(四)應聘人員要誠信報考并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用人單位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公告由市民政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新鄉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