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縣2014年面向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促進高校畢業生穩妥就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關于做好基層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高校貧困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4〕207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武隆縣2014年面向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4.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
5.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單位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一覽表》);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8.年滿18周歲且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計算時間截止2015年1月8日);
9.2013、2014年已畢業的未就業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和2015年將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貧困畢業生;
10.截止報名前,戶口須在武隆縣及相鄰區縣(此次相鄰區縣為涪陵區、黔江區、南川區、酉陽縣、秀山縣、彭水縣、豐都縣)戶籍(包含考試高考前戶籍在武隆縣及相鄰區縣,因高考升學把戶籍已遷到高校的人員;但不包含高考前不是武隆縣及相鄰區縣的戶籍,因高考升學把戶籍遷到武隆縣及相鄰區縣所在地高校的人員);
11.截止報名前,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仍為以下情況之一的方可報名:(1)就業部門確認的“零就業”家庭;(2)扶貧主管部門確認的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3)民政部門確認的城鄉低保家庭;(4)殘疾人聯合會確認本人為殘疾的;(5)重慶市政府確定的其他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5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武隆縣人才交流中心(巷口鎮芙蓉西路24號)
聯系人:張春蘭、張瀝勻
聯系電話:77725036、77728995
(三)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2.報名所需材料:報考者須持本人畢業證(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持就業推薦表原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且提供復印件1份;同時還須提供貧困畢業生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零就業家庭”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須出具就業部門發放的《零就業家庭卡》、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須出具扶貧主管部門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城鄉低保家庭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須出具民政部門發放的《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件》、本人殘疾的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須出具殘聯確認的殘疾證、重慶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高校貧困畢業生須出具市政府確認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填寫《報名登記表》。
3.開考比例: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或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4.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原件于2015年1月10日14:00—18:0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所有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以2014年下半年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二)專業科目測試(分值100分)
所有崗位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暫定于2015年1月11日,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
(三)面試(分值100分)
招聘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在高于筆試成績合格線考生中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原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與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等有關事宜,可登陸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5年應屆畢業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的,不予聘用。
崗位要求聘用人員在我縣招聘單位服務滿5年及以上,未達到服務年限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武隆縣2014年面向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rar
2.2014年下半年公招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2014年下半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