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三峽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人才招聘工作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1名,具體信息請查閱《重慶三峽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如果所在部門缺輔導員或有支教任務,招聘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應首先從事3年政治輔導員工作或支教1年。
三、招聘范圍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服從安排并適應應聘崗位要求;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3.在大學、研究生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工作期間表現好,沒有受過處分;
4.符合具體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職稱等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6.招聘博士、教授高層次人才的基本條件:
(1)教授職稱人員年齡一般在45周歲(1968年1月3日之后出生)以下,博士、副教授年齡一般在40周歲(1973年1月3日之后出生)以下,應聘者若屬省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其以上層次的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2)近3至5年有不間斷的科研成果產生,核心期刊論文不得少于3篇,其中重要核心期刊論文或屬于CSSCI、EI、SCI檢錄的文章不少于2篇(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的視為第一作者),同時提供能代表自己最高學術水平的科研成果1—2件。
(3)至少能承擔本學科專業基礎課、專業主干課2門。
7.招聘碩士畢業生的基本條件:
(1)屬于學術型全日制2014年應屆普通碩士畢業生(同時具有畢業證和學位證)。
(2)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1月3日之后出生),職員、輔導員不超過28周歲(1985年1月3日之后出生)。
(3)專業成績優良;外語水平要求通過國家英語六級考試(英語專業學生要求通過專業八級),藝術、體育類學科適當放寬;計算機水平要求通過國家二級等級考試。
(4)攻讀學位期間至少公開發表學術期刊論文(作品)2篇(件),其中核心期刊學術論文(作品)1篇(件);外國語言文學、藝術、體育類學科不得少于2篇(件)一般期刊學術論文;以上均要求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的視為第一作者)。
(5)同等條件應聘實驗人員的,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8.特別優秀的應聘人員,年齡和學歷可適當放寬。
五、待遇
(一)院士
1.免費提供200平方米全裝修住房一套,贈送車庫使用權,在校全職工作滿八年后,擁有該住房的所有權。
2.安家費100萬,科研啟動費80萬。(幣種為人民幣,下同)。
3.提供學科配套經費不低于200萬元。
4.免費配送電腦、安裝電話,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或副高職稱人員的可隨調;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5.在受聘學科帶頭人期間享受每年30萬元的崗位津貼;為其配備助手,組建學科團隊;在學術休假、出國、招收研究生等方面享有優先權;在團隊組建、科研經費使用、內部分配上有一定自主權。
6.其他待遇與學校同職務(職稱)教師一致。
(二)教授待遇
1.省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
省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指具有博士學位的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省市級學科技術帶頭人。
免費提供13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在校全職工作滿八年后,擁有該住房的所有權;安家費10萬元,科研啟動費工科15萬元,其他學科10萬元;工作滿五年的省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一次性獎勵5萬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或副高職稱人員可隨調,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2.教授(且具有博士學歷學位)
購房補貼25萬元,安家費為7萬元,科研啟動費工科8萬元,其他學科6萬元;工作滿五年的教授,一次性獎勵3萬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或副高職稱人員可隨調,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3.教授
購房補貼15萬元,安家費為6萬元,科研啟動費工科6萬元,其他學科5萬元;工作滿五年的教授,一次性獎勵3萬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或副高職稱人員可隨調,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三)博士
1.數學、應用經濟學、外國語言文學、電子技術、機械工程、環境科學工程、計算機科學、管理學、體育科學、藝術學、建筑學、土木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13個學科專業。
購房補貼12萬元,安家費5萬元(具有副教授職務的博士、留學歸國博士為7萬元);科研啟動費工科6萬元,其他學科4萬元;工作滿五年的博士,一次性獎勵3萬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或副高職稱人員可隨調,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2.新聞傳播學、生物學、法學、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及其他學科專業。
購房補貼10萬元,安家費4萬元(具有副教授職務的博士、留學歸國博士為6萬元);科研啟動費理科4萬元,其他學科3萬元;工作滿五年的博士,一次性獎勵3萬元;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或副高職稱人員可隨調,其他可以人事代理,享受同等待遇。
以上各類高層次人才(除院士外)的服務期至少為八年;如系夫妻同時應聘,除購房補貼只享受較高一方的標準外,其余待遇分別享受。
(四)緊缺專業碩士畢業生待遇
動漫、建筑學、土木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的碩士畢業生一次性補助住房補貼5000元,科研啟動費5000元。
(五)上述人才中特別優秀者其待遇可以面議。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應聘者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報名,學校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分崗位競聘,分別采取學術報告、面試、試講、實驗操作、即興演講、筆試等方式進行考核。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請選定一個崗位并下載填寫《重慶三峽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應聘教師、實驗人員者如實填寫后附本人簡歷一起發至招聘計劃(附件)中各學院聯系教師電子郵箱,郵件標題必須按照以下格式填寫:人才層次(博士、碩士或教授)、專業、畢業學校、姓名、應聘部門(如:博士、工程管理、東南大學、張明、土木學院)。應聘輔導員、管理人員者如實填寫《重慶三峽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后附本人簡歷發送至sxxyzjk@163.com,郵件標題必須按照以下格式填寫:姓名、畢業學校、專業、應聘部門及崗位(如:張明、東南大學、教育學、民管學院輔導員),簡歷里應有應聘者照片。
人事處聯系人:關老師、董老師、趙老師
聯系電話:023-58102397、58102307
2.報名時間:
(1)應聘輔導員、職員崗位的,報名時間從2013年1月3日起到2014年3月31日截止,考試時間初定2013年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請屆時關注重慶三峽學院人事處網頁的通知。
(2)應聘教學科研崗位的,報名時間從2013年1月3日起到2014年4月30日截止。
(二)資格初審
學校將按照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學校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予以回復確認,并通知參加復審的相關事宜。
(三)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持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到重慶三峽學院人事處參加資格復審。由用人部門與人事處根據審查結果,原則上按照不得少于1:3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人員的初步名單。
參加復審須準備下列材料:
1.應屆碩士畢業生持身份證、《應屆碩士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外語六級(專業八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成績單、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2.其他人員持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3.若科研論文被收錄的須帶收錄證明原件。
(四)考核考試辦法
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由重慶三峽學院組織的考試考核,考核采用現場打分的方式進行,按分數多少推薦。
1.教授、博士考核采用作專題學術報告的形式進行考核,講題自擬,時間60—90分鐘。
2.其他專業教師考核采用試講或者實驗操作的形式進行考核,講課前2小時到人事處專技科現場抽題準備,講課時間為20—30分鐘,講課內容為所報崗位相關課程,分值為100分,待專家組綜合評議后擇優確定人選。
3.職員和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分值各為1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公文寫作能力、應變能力、崗位業務素質等。筆試科目為應用文寫作,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體檢由重慶三峽學院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及上述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考試考核成績并列時,則加試一場面試,再擇優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并結合本行業需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重慶三峽學院組織實施,是對體檢合格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查審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三峽學院人事處網站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網上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出生年月、學歷、畢業院校、聘用崗位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審批及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錄用人員,由重慶三峽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送重慶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2.經審批同意錄用的人員,由重慶三峽學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照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3.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見習)期制度,試用(見習)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招聘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八、本簡章由重慶三峽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2:重慶三峽學院2014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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