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三峽職業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后,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公開擇優招聘。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共9名。(詳見《重慶三峽職業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1、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2、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
3、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且五官端正;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它具體條件詳見《一覽表》;
6、年齡要求詳見《一覽表》,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月2日。
7、招聘博士研究生、教授高層次人才的基本條件:
(1)教授年齡:男性一般在50周歲及以下,女性一般在47周歲及其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應聘者若屬省市級學科(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及其以上層次的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2)教授應當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和較高的教學水平,至少能承擔本學科的專業基礎課、專業主干課2門。
8、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基本條件詳見《一覽表》。
9、在學校學習期間學習成績優良或在原崗位工作中無違紀違規行為;
10、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它條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學校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筆試、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等考核方式進行。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組織實施。報名時間從2014年1月3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止。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并下載《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后發至電子郵箱:rsc938@163.com(郵件標題請按照以下格式填寫:姓名、專業、學歷、應聘部門和崗位)。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聯系人:何老師曾老師秦老師
電話:023-58800938
(二)資格初審
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對報名者提供的《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學院人事處將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予以回復確認并通知參加復審的相關事宜。
(三)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按我院通知持有關有效證明材料和考務費100元,到學院人事處參加資格復審。由用人部門與人事處根據審查結果,確定參加考核人員的名單。原則上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參加復審須帶下列材料:
1、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成績證明單、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2、其他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3、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單位加蓋公章)。
(四)考試考核
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組織的考核,考核采用現場打分的方式進行。考核具體事宜電話通知。
1、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博士研究生考核。
由學院組建專業考核組,以專題學術報告及學術交流訪談的形式進行考核,提供學術成果資料,分值100分。
2、專業教師考核
考核由人事處負責組織,主要分為面試、試講、專業實踐能力3個主要步驟進行考核,分值100分。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水平、專業素養、業務常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
試講采取模擬教學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專業基礎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以及教學態度等綜合情況。
專業實踐能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相關專業實踐能力水平的綜合情況。
3、其他工作人員考核
考核由人事處負責組織,主要分為面試、筆試。分值100分。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水平、專業素養、業務常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
筆試為崗位能力測試。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科研獲獎情況優先。
體檢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并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根據應聘該崗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統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的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網查詢。考察合格的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以及聘用崗位。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招聘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違規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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