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等6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從大學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川組通〔2014〕6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東區范圍內在崗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公開考核招聘為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范圍
攀枝花市東區在崗大學生村(社區)干部
二、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2007年以來全省統籌選聘的大學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統籌選聘到社區的大學生干部);
3、在東區任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滿2個聘期;
4、經選舉擔任村(社區)“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
5、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干部。
三、程序
(一)報名
符合上述考核招聘報名條件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可持相關材料原件到東區區委組織部報名,填寫《從大學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并提交相關材料復印件。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26日—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中共攀枝花市東區委員會組織部511辦公室
地址:攀枝花市東區攀枝花大道中段225號
電話:0812—2229700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大學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任職證明、年度考核情況、創業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和公示(2015年2月2日—2月6日)
東區組織部、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原件。東區區委組織部、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情況,在東區公眾信息網和東區區委組織部、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布。
(三)確定擬聘人員名單(2015年2月9日—2月27日)
東區區委組織部、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條件和報名人員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對擬聘用人員,在東區公眾信息網和東區區委組織部、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選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為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德、能、勤、績、廉”情況,并注重基層干部和群眾評價。對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四)公布正式聘用人員名單和簽訂聘用合同(2015年3月2日—3月31日)
擬聘人員經報省、市主管部門核定批復后,東區區委組織部、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批準的聘用人員名單在東區公眾信息網和東區區委組織部、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布,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培訓上崗。
(五)其他
從大學生村(社區)干部中經考核招聘的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年內不得調動到其他縣(區)和本縣(區)其他縣級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
特此公告。
點擊下載
1、東區從大學生村(社區)干部中考核招聘街道事業單位擬聘崗位情況表.zip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