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欽北區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開透明的選人用人機制,規范事業單位調配管理工作,提高工作人員隊伍素質。參照《關于印發〈欽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欽辦發〔2012〕12號)精神,結合欽北區實際,現決定開展欽北區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進一步深化我區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工作人員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個人素質和工作能力,為我區當前和長遠經濟建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實行事業單位因編設崗、競崗調配、按崗定薪等人事制度。
二、調配范圍
參加競爭性調配的人員僅限于欽北區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人員應與崗位設置相結合進行,已完成崗位設置首次聘用認定有空缺且急需崗位、并經欽北區人民政府同意的單位,才能列入競爭性調配范圍。
三、調配單位、崗位及報名條件 (一)調配單位、崗位詳見《2015年欽北區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1)。
(二)報名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亂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5.報名人員須經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6.報名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所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和有效的資格證書。
7.報名人員年齡、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2月28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2014年事業單位考試新聘用人員或試用期未滿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可參加競爭性調配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時間、方式、地點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5年2月9日至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參加競爭調配人員只能報名一個調配崗位,多報無效。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如實填寫《2015年欽北區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報名表》一式2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進行報名。
(三)報名地點:欽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電話:3686112、3686678。
(四)資格審查:由欽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調配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調配資格。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考試方式: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兩種方式,調配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選擇采取一種或同時兩種方式進行。同時采取兩種方式的,結構化面試分數+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分數=總分數÷2=平均分(最后得分)。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滿分值為100分,及格分數值為60分。
(二)考試對象:本次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的崗位,按照調配崗位名額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直接進行面試(測試)。對達到1:2及以上達不到1:3比例的調配崗位,確實因工作需要開考的,需報欽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方能進行開考。調配崗位名額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僅達1:1比例的,不得開考。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初定2015年3月,具體時間、地點由欽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為準。
六、考核、公示
(一)考核:以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由調配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確定擬調配人選,考核單位于2015年4月10日前將個人考核材料報欽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二)公示:經欽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于2015年4月20日前對擬調配人選分別在調出、調入單位和欽北人事人才網(www.qbrsrc.com)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配審批手續
2015年4月30日前,經公示無異議,由調配單位、主管部門按要求填報相關材料到欽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欽北區編委辦辦理審批手續。
八、本公告由欽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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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州市欽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