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慶化工職業學院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提高教學、科研、技術開發水平,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詳見《重慶化工職業學院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在校學習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工作期間工作業績突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一覽表》列出的招聘條件;
(五)自愿在重慶化工職業學院服務5年以上;
(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七)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八)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完成。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多報者視為報名無效,凡符合條件者在重慶化工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cqhgzy.com)下載《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好后打印成紙質件,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
報名者持《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原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張免冠登記照;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同意報考”,加蓋單位鮮章),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要持學生證(已注冊)原件參加重慶化工職業學院組織的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領取準考證,并將《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cqhgzyzzrsc@163.com,報名登記表命名為本人準考證號。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3日(8:30-17:00)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地點:重慶化工職業學院人事處。
電子郵箱:cqhgzyzzrsc@163.com
聯系電話:023-67243097聯系人:陸老師
(三)考試考核
本次應聘崗位均為專任教師崗位,采取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兩個環節。考試考核根據考生報名情況適時組織。具體時間及地點在學院網站予以公布。
所有資格審核合格的應聘人員都需要在專業能力測試期間參加由人事處組織的面談環節,面談成績不納入考試考核成績。
1.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專業能力測試采用試講的方式。試講由人事處組織,教務處與教學系部共同參與完成,內容主要為應聘崗位專業知識、技術和技能。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按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試講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教師崗位可增加專業實踐能力考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相關專業實踐動手能力水平,考核成績不納入總成績,作為參考。
2.面試(分值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學校網站公布,請及時關注。
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由人事處組織。參加面試人員接受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考評領導小組及評委面試答辯。
內容為自我介紹、考評委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
面試比例為1:2,按照該招聘崗位考生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其中,屬緊缺特殊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并報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人選由學院統一組織安排。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結合本行業需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考察
由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學院不予聘用。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試考核等公開招聘有關事宜均可登陸學院網站查詢。
對考核、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人員提交學校院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擬聘單位等。
六、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其中,屬應屆畢業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待畢業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30日內。30日內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條件的規定學歷、學位證書,并在聘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報到上班,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招聘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違規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