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街道工作需要,我街擬于近期公開招聘12名城管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有較高的政治素質。作風正派,服從指揮,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二)男的40周歲以下、女的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三)按要求上下班,能專心工作,不得兼職。
(四)就近居住原則,具有本街道轄區戶籍人口優先。
二、招聘職位、人數、學歷等要求。
城管協管員12名,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具有獨立工作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計算機操作,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5年2月25日 —3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金洲北路567號長洲街道辦事處 一樓110 室(聯系人:譚先生,聯系電話:82205313)。
(三)報名材料:
1.戶口本、身份證、駕駛證、學歷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居住所在地街道開具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張;
4.填寫并提交報名表(1份)。
5.報名者對所提供資料真實性負責,報名材料不齊不受理報名,提供報名的復印材料不再退還。
四、考試
筆試、面試:基本法律知識、城市管理綜合知識、公文寫作;按筆試成績排名,進入面試的人數不得超過招聘人數的3倍(即最多36人)。
五、體檢
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40%、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列1:1確定體檢人選。如人選出現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其他考生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事業人員錄用的體檢標準。
六、政審考察
按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錄用
根據報考人員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招錄人員名單,并在街道范圍內公示3天。公示無意見后,街道按相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八、工作待遇
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按照《黃埔區人事局關于調整我區服務人員工資標準的通知》(埔人發[2010]5號)、《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編外聘用人員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埔人社[2013]106號)、《黃埔區城管局關于組建城區環境綜合執法隊有關事項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享受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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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街道辦事處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