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實、優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進一步提高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縣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縣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全額財政事業編制。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上堅定可靠;
2、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勤奮刻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文字功底扎實,善于總結提煉,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5、主要工作是文字寫作、案件查辦,經常加班,適合男性;
6、身體健康。
(二)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1、 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并已取得大學本科學歷且所學專業須為會計、審計、法律、中文類專業。
2、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第一學歷為大學本科且所學專業為會計、審計、法律、中文類專業的,年齡可放寬到32周歲(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不得報考人員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與報考單位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與步驟
(一)發布公告
通過夏縣黨建網、夏縣人報、夏縣電視臺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發布公告時間為7天。
(二)報名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
(1)未就業人員持有效身份證(不得使用臨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原件及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
(2)在職人員持有效身份證(不得使用臨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報名時須填寫《公開招聘夏縣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版紅底彩照四張。
3、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1,否則依次減少招聘名額。
4、報名時間:2015年3月9日上午9:00至2015年3月13日下午18:00;報名地點:人社局二樓會議室。
(三)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結束后,縣公開招聘領導組按照報考條件和資格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達不到5:1比例時,依次減少招聘名額。
(四)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知識、公文寫作及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等基礎知識,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基本素質和理論水平。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得分,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名額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五)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臨場應變等能力。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兩者相加計算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名額3∶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實踐技能測試人員。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因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空缺的,經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同意后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實踐技能測試
實踐技能測試由縣紀委監察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與紀檢監察相關的業務知識、寫作、電腦操作。實踐技能測試滿分100分。
實踐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20%、實踐技能測試占60%三者相加計算總成績(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按照從高分和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八)考察
縣紀委會同縣委組織部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實際工作能力。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空缺的,經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同意后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試用
根據考察情況,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后,對擬招聘人員,在夏縣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經縣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試用人員,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聘任手續。
(十)正式聘任
試用期滿,由縣紀委會同縣委組織部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聘任手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任。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及規定程序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的工作人員,應當回避。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和糾正。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縣上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
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 長:李 明(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副組長:管云學(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成 員:梁新建(縣紀委常務副書記)
蘭德紅(縣紀委副書記)
朱千祥(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
許 毅(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楊平俊(縣編辦主任)
尚靖宇(縣財政局局長)
馮桂枝(縣紀委干部室主任)
吳勝輝(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股股長)
辦公室主任:許 毅(兼)
點擊下載
2015公開招聘夏縣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zip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