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河源市市直學校招聘教師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時間
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時間1天。
二、招聘地點
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
三、招聘形式
市教育局牽頭,市人社局參與,組織市直各有關學校赴華南師范大學舉行現場招聘會。
四、招聘崗位、崗位薪酬
(一)招聘崗位
(二)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zhí)行國家、省的事業(yè)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五、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三)年齡計算以公告當天為限;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五)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六、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3月27日上午8:30-11:30。
(二)報名地點: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1.接收應聘人員遞交的推薦資料。用人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推薦材料,與應聘人員面對面進行交談,認真審閱推薦材料。應聘人員持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2015年度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在讀院校提供的在讀證明和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證件,2015年8月30日前須提供畢業(yè)證,否則不予錄用)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攜帶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按省、市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資格審查。市直各相關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發(fā)放筆試準考證。
七、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方式和范圍、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方式和范圍。
1.筆試。市直各相關學校于3月27日當天下午16:30-18:00在華南師范大學進行招聘筆試。筆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筆試試題制作和評卷由市人社局委托有關考試機構實施,筆試組織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負責。
2.面試。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的擬聘人數的1:3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達不到1:3的,按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3.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同一崗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二)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當日公布面試成績。
八、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規(guī)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市教育局組織考生到市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九、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一)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guī)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guī)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355。
十、其他
(一)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招聘職位最終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100分制),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河源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