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恩施州人社局《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的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15〕8號)精神,結合我縣年度編制計劃,擬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39名,現公告如下:
一、專項招聘計劃
2015年專項招聘計劃共39名,其中教育事業單位教師崗位14名,衛生事業單位醫生崗位23名,其他事業單位專技崗位2名。
二、專項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在人事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31日后仍在讀學生。
三、專項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同時在恩施州人社網、中國宣恩網、宣恩縣人社網發布招聘公告7個工作日以上。
(二)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
1、專項招聘時間從2015年3月下旬開始,4月底結束,符合專項招聘條件且愿意參加專項招聘的應往屆畢業生請關注用人單位招聘信息。
2、注意事項:
符合條件人員需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恩施州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現場報名(2015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個人簡歷、在校表現證明、成績單、《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每位畢業生限報1個崗位。
四、專項招聘方式
凡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按《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的通知》要求,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和素質要求進行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測試。對一個崗位有兩個以上對象應聘的,采取筆試、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專業技能和實際操作考評、現場交流等多種方式擇優競聘。
五、體檢
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由縣人社局集中組織擬聘對象到縣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因考生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專項招聘崗位參加測試的人員中按成績依次遞補。
六、考核
考核由縣教育局、縣衛計局、縣委黨校、縣廣播電視局及用人單位在縣人社局指導下組織實施,對擬聘對象進行嚴格考核。考核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在學校和社會上的表現以及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等。
七、確定擬聘對象并公示
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擬聘對象報恩施州人社局備案,并在恩施州人社網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以上。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擬聘資格。
八、備案及聘用管理
恩施州人社局準予備案后,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須約定5年以上服務期),辦理相關手續。
聯系電話:宣恩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與人才流動調配股0718-5822005。
聯系人:孫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