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限男性)。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特巡警大隊、交警大隊、城區派出所共40人。
當報名人數未達到招聘人數時,則按實際報名人數1:1.5的比例確定招聘人數。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廣安市轄區戶籍的公民;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
(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四)年齡18-30歲,各用人單位有具體要求的,以單位要求為依據。
(五)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米以上,退役士兵、警校畢業生條件可適當放寬。
(七) 報名交警的人員必須具備C1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免于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被縣局或者我單位解聘、自動離職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規定不得招聘為機關事業單位輔助工作人員的人員。
三、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及體檢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岳池縣公安局政治處隊建宣傳股。
3.報名資料:
(1)應聘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以上證件原件與復印件各1份);
(2)2寸證件照一張;
(3)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和《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政審登記表》。
注:報名前應將已填好的政審表粘貼上照片到戶籍所在轄區派出所完成政審后方可報名。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初審,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政治審查。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聘用資格。
5.考試時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考試內容:面試。
7、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應聘人員經過政審、面試、體檢合格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予以聘用。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到縣公安局報到,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五、有關待遇
1.根據《岳池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分配制度(試行)》,聘用人員基本工資為1300元/人.月(含個人社會保險部分),加值班補助不超過400元/人.月,按實際加班據實發放。年終績效考核獎為3000元/人.年,未參與當年年度考核的不予發放績效獎。按國家政策繳納社會保險。
2.用人單位按規定為聘用人員配發工作裝備。
六、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岳池縣公安局公開舉報監督電話。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監督電話: 0826-5234419(岳池縣公安局紀委)
七、本公告由岳池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26-5234098(岳池縣公安局政治處)
附件:
岳池縣公安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