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政府《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139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精神,為做好廣州市國內合作服務中心管理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市國內合作服務中心隸屬廣州市協作辦公室,屬公益二類,是財政核補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收集、整理、報送國內省市的政務、經濟信息以及聯絡服務我市有關部門和企業到國內省市開展經貿活動;接待國內友好城市相關單位來穗開展政務、經貿和文化交流活動,為全國各地來穗開展各類展會、洽談活動提供服務,負責全國各地駐穗機構在穗的日常聯絡服務工作。
二、招聘崗位數量
廣州市國內合作服務中心管理崗位十級職員1名。
簡章發布地址: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shiyebian.net/)
三、崗位職責
(一)負責開展對口支援對口幫扶數據統計工作;
(二)協助統籌廣州市對口支援和對口幫扶工作;
(三)協助研究制訂廣州市對口支援工作規劃和年度資金項目計劃;
(四)協助負責省內以開發式扶貧為主的“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對口幫扶的組織、指導、協調工作;
(五)協助負責對廣州市歷年來的對口幫扶地區的合作項目進行后續的跟蹤、監督管理工作。
四、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要求的基本條件,其他條件包括: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身體健康。
(三)具有大學本科文化程度,獲得學士學位。
(四)年齡在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五)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含增城、從化)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準入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一)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三)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四)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六、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布職位。
2015年4月13日開始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
1、報名時間和準考證打印時間: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至4月29日17:00。5月5日9:00后開始打印準考證。
2、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方式:應聘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及打印準考證。
3、報名審核:系統自動對報考人員提供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初審通過確認報名成功。
4、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報名人員填寫的身份證明、教育情況、工作情況、計生情況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5、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
(三)考試及資格復審。
1、筆試
筆試試題、考試場地、考務以及閱卷評分全程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
(1)時間、地點:考試的時間和地點通過準考證通知考生。
(2)考試范圍: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不提供或推薦任何考試參考用書。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依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4的比例(不足1:4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人選。
(3)筆試成績和后面提到的面試成績、總成績均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地點:廣州市協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處辦公室(廣州市荔灣區荔灣北路147號之一四樓市協作辦418室)。
(3)資格復審注意事項: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攜帶準考證,提交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一式兩份)、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居民戶口簿、計劃生育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等有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張。接受資格復審的人員,如在審查期間無法提供所需資料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接受資格復審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不具有廣州市戶籍人員(含增城、從化)應提供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準入條件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現所在單位的同意應聘證明。面試人選中有不通過資格復審或主動放棄資格者,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進入面試名單進行資格復審。
部分復印件要求: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頁)。
(4)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面試
考生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前往考場,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全程錄像或錄音。
(1)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通過準考證或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通知考生,或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2)考試范圍: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形式,每人時間為15分鐘。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試題委托第三方機構提供。
(3)面試評分。按規定成立面試評委小組,每位評委獨立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的平均分作為考生面試得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60%折算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考生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下,面試分數高者優先。考生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都相同導致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下,按照相關規定增加考試環節。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試總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支付。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者,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調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若考核不合格,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在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七)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
經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鑒定證明,無法提供該有效鑒定證明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其他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
4、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錄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經考核被證明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
(三)在職的應聘人員應取得所在單位同意,由于未經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四)本方案由廣州市協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及成績查詢技術支持電話:020-83126088;
報名咨詢電話:020-81269896;
監督、投訴電話:020-81269892。
廣州市協作辦公室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