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及《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文件規定,內江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擬考核招聘1名經批準設置的環境監測崗位工作技術人員補充到直屬事業單位內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以下簡稱“市環監站”)工作。內江市環境保護局擬面向社會進行考核招聘,現將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內江市環境保護局同時在內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njpta.gov.cn/Index.aspx)和內江環保網(http://hbj.neijiang.gov.cn/008510910/)網站上發布):
一、單位基本情況
市環監站是國家環保監測系統二級環境監測站,內江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下屬的市財政全額撥款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具備水、氣、聲、土壤、固廢及核與輻射等392項監測能力,主要負責本市所轄區域內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污染事故仲裁監測、“三同時”和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室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及核與輻射監測等監測工作。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完全符合市環監站《招聘崗位、專業及人數一覽表》有關崗位、專業、學歷、年齡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本單位的。
三、招聘崗位、專業及人數一覽表
招聘崗位 |
招聘專業 |
招聘人數 |
年齡 |
專業技術 |
生物科學專業、生物技術專業、生物工程專業、分析化學專業、應用化學專業、環境工程專業、環境科學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專業 |
1人 |
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
四、報名
本次考核招聘不組織網絡報名,僅采用現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6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不舉行報名)。
(二)報名地點及辦法
有意報考者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內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辦公室報名,并進行考核資格審查: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通過考核資格審查的人員,由內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發給考核通知書。
五、考核
(一)考核時間及地點
詳見考核通知書
(二)注意事項
考核當日,參加考核人員憑考核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考核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準時到場。未按規定時間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考核方法
采用考察面談和實際操作(比色法、滴定法)進行。考核當日開始考察面談前,考生統一在候考室經過抽簽方式確定考核順序。所有考生在規定的15分鐘時間內,按照確定的程序回答同樣的問題,考官依照擬定的測評要素和統一的評分標準,評定考生得分。
六、體檢
考核后,按照報考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最后一名有成績相同者,則一并進入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七、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考核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八、公示
市環保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人社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市環保局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九、審批及聘用
經考核、體檢、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環保局按有關規定填寫《內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社局審批,對審批同意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市環保局向市人社局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市環保局報市人社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市環保局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考核招聘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市級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市環保局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市市屬事業單位的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考核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考核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考核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三年內不得參加人事考試,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內江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0832-2263866
內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辦公室: 0832-2263886
十一、本公告由內江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