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鄭州市市屬46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2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專業崗位、名額及具體要求
本次招聘涉及有關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計312人。具體招聘單位、擬招聘專業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公告后附表。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報名時已取得畢業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
(五)年齡應符合各專業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5年1月1日為準。例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 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5.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1. 報名時間: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8:00。考生登陸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azz.hrss.gov.cn)“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目或鄭州人事考試網(www.zzrsks.com.cn)后,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報名填表”,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專業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專業名稱、個人情況填寫報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 資格初審(2015年5月6日—5月10日)。考生報名后,各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資格條件在1日內對報考者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在填報信息1日后登陸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3. 網上繳費。資格審查通過后至2015年5月12日18:00前,考生登陸原報名網站繳納考務費30元/科。繳費完成后,考生須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一份,面試資格確認期間要提供該材料以驗證考生報名情況。
4. 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在2015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9:30期間登陸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鄭州人事考試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
(二)注意事項
1. 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5的,根據招聘單位專業崗位急需緊缺的需要,經招考單位主管委局申請、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專業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報考者可在報名結束后2日內重新選報其他職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納的筆試考務費。
2.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3. 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關于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網上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筆試成績無效,已經繳納的考試費用不予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4.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繳筆試考務費。其可在網上報名提交申請、按規定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并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15年5月10日至5月11日與招聘單位聯系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擬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2份);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5. 報考者關于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請向各招聘單位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咨詢。咨詢電話分別為(或公告后附件表格內的電話):
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0371—67188917
鄭州市僑聯:0371—67183139
鄭州市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0371—67170719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0371—67182620
鄭州市水務局:0371—67721820
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0371—67170331
鄭州市國土資源局:0371—68810318
鄭州市黃河生態旅游風景區管委會:0371—68222262
鄭州市煤炭管理局:0371—67182227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0371—67889908
鄭州市財政局: 0371—67180713
鄭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0371—67170835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71—67882512
鄭州市城鄉規劃局:0371—67188511
鄭州市城市管理局:0371—67171620
鄭州市環境保護局:0371—67189238
鄭州市民政局:0371—67180937
鄭州市殘聯:0371—67183653
鄭州市文物局:0371—67189425
鄭州市園林局:0371—67177625
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0371—69095817
鄭州市教育局:0371—66962327
鄭州市黃河飯店:0371—67809786
鄭州市嵩山飯店:0371—67171828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方法
(一)筆試
1. 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打印準考證為準。考生持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 筆試內容。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兩科,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工勤崗位只考公共基礎知識,教師崗位只考教育基礎知識。博士及副高職稱以上人員參加此次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以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筆試成績按照相同專業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平均成績計算,也可選擇參加筆試,按照實際成績計算筆試成績。
3.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
1. 面試資格。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同時由各招聘單位通知應試者本人。筆試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確認。
應試者根據面試資格確認的要求,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件等(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和成績單(加蓋“院〈處〉”的公章);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參加面試資格確認。應試者是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應試者通過面試資格確認后,現場領取由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的《面試通知書》,并按照《面試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集合,參加面試。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確認時,發現應試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同一招聘崗位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而造成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從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如經過遞補以后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專業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2. 面試人員公示。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3. 面試內容。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委局、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面試加專業知識測試(實際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其中,結構化面試加專業知識測試(實際技能測試)的面試成績為:結構化面試成績×4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實際技能測試)×60%。工勤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面試加實際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其中,結構化面試加實際技能測試的面試成績為:結構化面試成績×40%+實際技能測試成績×60%。教師崗位采取試講方式或試講加實際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其中,試講加實際技能測試的面試成績為:試講成績×40%+實際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項成績為零分的,均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增加專業知識測試或實際技能測試的崗位,其專業知識測試或實際技能測試的原始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錄取。
(三)應試者的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二)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由招考單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從報考同一崗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考察工作開始時不再進行遞補。
(三)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論,按擬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在考察過程中,因個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所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一般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六、錄取聘用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
(三)試用期滿后由各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設置參照《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指導目錄》。
(二)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均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凡各個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三)提供筆試加分材料的時間及地點。時間:2015年5月20日至21日兩天。地點:嵩陽飯店(鄭州市嵩山路互助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加分條件為: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河南省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農村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章)及“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本方案由鄭州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技術咨詢電話:0371—67188349
監督電話:0371—67182179;0371—67185381
郵箱:rlzyghc@163.com
附件:
1. 2015年鄭州市市屬事業單位第一批公開招聘計劃表(管理及專業技術崗位).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