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基層農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關于組織全省基層事業單位集中開展公開招聘農林牧漁水利類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15〕53號)精神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海寧市農業經濟局、海寧市水利局決定組織行業(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農業、林業、水利類技術人員。有關單位招聘方案已經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農經和水利行業(下屬)5家事業單位7個崗位計劃招聘農業、林業、水利技術人員共8人,均為專業技術崗位。
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應聘資格條件詳見《海寧市農業經濟局、海寧市水利局行業(下屬)事業單位2015年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埔陨蠈W歷2015年畢業生(不包含全省定向培養的基層農技人員);具有嘉興市常住戶口的各類高校歷年畢業生。
應聘人員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且不得應聘按規定應當回避的崗位。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直接應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鑒于本次招聘的體檢和考核工作將參照現行浙江省公務員考錄相應環節工作的辦法進行,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或存在按《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第一條規定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應聘。
由于基層工作環境和條件所限,本人在適應基層工作的地方性語言、心理、體質等方面可能存在障礙的人員,務必慎重應聘。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時間:2015年6月6日8:30~17:00。應聘者到海寧市農業經濟局4樓會議室(海寧市長埭路228號)報名,報名時請提供報名表一份(見附件1,附近期同底一寸彩照兩張)、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201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如委托他人參加報名,需提供委托書。受委托人需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應聘人員報名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報名。
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應聘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期間,各單位、崗位實時報名人數情況不對外公布。
鑒于全省多地在同一時間組織相同崗位招聘,并參加由省里統一命題的筆試,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其中一個地方的一個崗位。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一般應不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對于低于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根據報名情況,提出核減招聘人數、取消招聘計劃或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繼續組織招聘的方案,經市農經局、水利局審核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后,按核定方案實施。
(二)考試
考試將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1.筆試
時間: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基層農、林、水利等專業技術工作相關基礎性知識。
筆試科目:農業綜合知識;林業綜合知識;農業工程;水利工程。應聘人員參加對應其應聘崗位的科目筆試,對應關系見招聘計劃表。
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內容為綜合知識,主要考查從業基本素質、溝通協調能力、基層工作環境適應能力和業務處理能力等方面。面試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員。
(三)體檢、考核
體檢、考核工作由海寧市農業經濟局、海寧市水利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進行,以指定體檢機構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節?己藚⒄铡墩憬」珓諉T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有關規定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己私Y論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與待遇
體檢、考核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海寧市人才網及海寧農經在線網站、海寧防汛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限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按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海寧農經在線網站(http://www.hnny.gov.cn/);
2.海寧防汛網站(http://www.hnwater.com.cn/);
3.海寧市人才網站(http://www.hnrc.gov.cn/)。
請應聘者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3-89232899。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安排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請應聘人員務必不要輕信。
五、咨詢
咨詢電話:0573-87234391(海寧市農業經濟局組宣人事科)、87290309(海寧市水利局辦公室)。
招聘信息中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及海寧市農業經濟局、海寧市水利局按有關規定解釋。
海寧市農業經濟局
海寧市水利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