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簡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隸屬于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急救為一體的大型綜合性醫院。機構建制為副廳級差額補貼事業單位。
單位地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26號。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根據崗位需要,面向區外各大醫學院校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員63名。招聘崗位詳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2015年面向區外各大醫學院校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3日至1997年6月3日期間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2015年應屆畢業生;
(八)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2015年面向區外各大醫學院校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員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信息及簡章在各大醫學院校網站、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網站發布,采取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辦理聘用等程序進行招聘。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從各招聘信息發布網站下載并填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2015年面向區外各大醫學院校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員報名表》,將《報名表》電子版、各門課程考試成績表(加蓋院校公章)、碩士研究生畢業證、碩士學位證、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院校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時,須由院校開具2015屆應屆畢業生證明,注明畢業證專業名稱,加蓋院校公章)、執業資格證、第二代身份證等證件的電子版(JPG格式)發送至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管理處郵箱nmgzzqrmyy@126.com(可自行查看已讀回執)。資格初審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緊缺急需專業招聘領導小組在網上進行。
2.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22日。
3.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網站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并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1.應聘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各門課程考試成績表(加蓋院校公章)、碩士研究生畢業證、碩士學位證、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院校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時,須由院校開具2015屆應屆畢業生證明,注明畢業證專業名稱,加蓋院校公章)、執業資格證、第二代身份證等證件、三張一寸彩照、碩士研究生畢業答辯論文。
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對碩士研究生畢業答辯論文內容與所報專業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3.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參加面試。
(三)面試
面試在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領導下,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具體實施。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根據批復的方案制定詳細面試實施方案。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有關專業知識。
3.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為1:1的崗位,設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4.考試總成績為應聘人員面試成績。
5.面試結束后,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名單,統一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網站公布。
6.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該職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選,并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所簽訂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自動解除。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國家關于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具體組織實施,在自治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公室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具體體檢時間和地點由醫院通知應聘人員。
體檢不合格的,報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核同意后,從該崗位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考察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進行。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報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核同意后,從該崗位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確定擬聘人員與公示
(一)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緊缺急需專業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經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核后,報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擬聘人員名單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辦理聘用手續
(一)擬聘用人員,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根據有關規定,報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核,然后報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列入事業編制。
(二)在辦理聘用手續前,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碩士學位證或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最晚不得超過2015年12月31日,否則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醫院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關要求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八、咨詢電話和舉報電話
本次招聘工作在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處及機關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咨詢電話:0471—3283245;聯系人:王老師
舉報電話:0471—3283621
監督電話:0471—6924898、6945965
注:應聘人員若有異議請撥打以上電話進行咨詢,應聘人員可登陸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網站(網址:www.nmgyy.cn),對醫院相關情況進行了解。
本簡章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