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2015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增強單位活力,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并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3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事部令第6號、人社部發〔2010〕92號、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銅人社通〔2014〕1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銅仁市萬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招聘辦”),具體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3名,其中:綜合類職位10名、教育類職位41名、衛生計生類職位2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2015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應聘幼兒園教師職位的學歷放寬到中專。具體職位學歷、專業及其他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萬山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除外);
2.截止2015年6月29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受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或辭退的;
6.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政策的;
7.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不符合招聘崗位有關條件要求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五、招聘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信息統一在“萬山網”發布,網址:www.wsxw.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
銅仁市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報名所需材料
應聘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職位相應資格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四)報名程序
報名采取現場集中報名的方式進行,招聘單位派員進駐現場報名點負責具體報名事宜。報名程序如下:
1.考生下載填寫《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附相關報名材料,交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明確專人負責,審查通過的由審查人簽名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2.考生憑招聘單位初審后的報名資料到資格復審處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到繳費處繳費。繳費完畢后,將報名資料交招聘單位,憑交費憑證簽名確認,視為報名成功。
3.報名及考試費按物價部門核定每人100元標準收取。繳費憑證是領取筆試準考證的重要依據,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五)相關事項
1.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報名。
2.考生報名時須認真填寫《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填寫不真實、不完整、錯誤或書寫潦草導致信息難以辨認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前述情況,視為考生本人填寫。考生須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不暢通導致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3.考生須認真閱讀簡章,按照簡章和職位表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名,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如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必須達到3:1比例。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招聘計劃數進行調整。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考職位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給予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不能改報的,給予辦理退費手續。改報職位和辦理退費手續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6日。
5.《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等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七、考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機構組織培訓,請考生不要相信有關培訓宣傳,以免上當受騙。
綜合類、教育類職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衛生計生類職位考試為筆試,筆試成績為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
綜合類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教育類職位筆試科目為《教師職業基礎知識》一科,考試范圍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師職業道德》。
衛生計生類職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一科,考試范圍為醫學基礎知識。
《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16日,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繳費憑證到銅仁市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
筆試時間為2015年7月18日(具體時間安排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
綜合類、教育類職位按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末位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環節)。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調整后招聘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與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確定為體檢對象,低于70分的人員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綜合類、教育類職位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衛生計生類職位以取得執業資格證者確定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相同、均取得或均未取得執業資格證的則再次面試,再次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程序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由“區招聘辦”指定區(縣)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作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作風、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參加公開招聘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4.不符合報考條件及職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
5.考察時,未能交驗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的;
6.其他經“區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審批
1.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2.公示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的,由聘用單位填報《聘用審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和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后,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經批準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3.未明確具體崗位的職位,由招聘單位集中組織考生選擇聘用崗位。選擇聘用崗位須在招聘單位提供的聘用崗位范圍內,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聘用崗位。
4.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
5.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合簡章和職位表要求的,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6.考生如放棄某一環節或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為“0”分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7.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監督,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標準條件、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考試各環節,由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招聘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其他
本簡章由銅仁市萬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銅仁市萬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6-3521200(銅仁市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6-3521007(銅仁市萬山區紀委、監察局)
附件:1.《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2015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銅仁市萬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