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審計工作,加大審計監督的覆蓋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審計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參加審計工作。”的規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14]5號)精神,經普格縣人民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編制外政府雇員,其中:會計、審計、國際金融與貿易專業3名,計算機專業1名。為確保考聘工作規范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考資格審核、考核和體檢等環節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察,最后擇優聘用。
二、聘用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為18—40周歲 ((1997年6月23日—1975年6月23日出生)。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和專業素質,服務意識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能適應審計工作崗位的要求,遵守審計工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
3、身體健康,有吃苦耐勞精神,無不良嗜好。
4、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二)專業條件
1、具有會計、審計、國際金融與貿易專業?萍耙陨蠈W歷,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
2、取得助理會計師、助理審計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計算機專業人員需專科以上學歷并取得一級以上計算機證書。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道德敗壞,有偷竊、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用工單位開除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6、參加過“法輪功”及其他非法組織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不適宜報考的。
三、招考程序
此次招聘分為報名、考核、體檢、公示、聘用五個程序。
(一)報名
1、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代報。
2、符合報名條件者,于2015年6月25日至7月8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從業資格證書(含助理審計師、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高級會計師、審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獲獎原件和復印件及個人簡歷、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普格縣審計局辦公室報名。原件審核后退回,并交復印件存檔備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且需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3、通過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者,面試考核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二)考核
普格縣審計局對應聘人員的業務能力、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三)體檢
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己送ㄟ^后,由普格縣審計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錄用事業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方可擬聘,如體檢有不合格者,按考核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 體檢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四)公示
通過資格審查、考核、體檢等環節后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由普格縣審計局按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為3天,公示無異議后進行聘用。
(五)聘用
聘用后,由普格縣審計局進行崗前培訓。
四、聘用手續辦理
按普格縣聘用人員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包括在聘用期內)。政府雇員受雇期間的工作表現,由普格縣審計局依據雇用合同進行考核。政府雇員聘用期為2年,雇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普格縣審計局根據工作實際提出繼續雇用或終止雇用的意見,并辦理續聘或解聘手續。雇用關系解除或終止后普格縣審計局不負責安排工作。
五、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后,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政府雇員月薪為3500元,助理會計師、助理審計師專業技術資格的政府雇員月薪為4000元,具有中級職稱的政府雇員月薪為4500元,具有高級職稱的政府雇員月薪為5000元。
六、其它
雇員薪酬及參加社會保險所需費用列入普格縣財政預算,普格縣審計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負責為其辦理相應的社會保險,參保所需費用由普格縣審計局和雇員本人按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繳納(受雇期間原工作單位繼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縣審計局不再繳納)。政府雇員通過普格縣審計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普格縣審計局負責考核確定,不占人員編制,不具備公務員、事業人員身份,不擔任行政職務。雇用人選確定后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示。政府雇員受雇期間,人事關系由普格縣審計局管理,不得兼職,原有工作單位的,必須與原工作單位脫離工作關系。
本次招聘工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核命題、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咨詢電話:0834-4773243(辦公室)
聯系人:張園海 0834-4774396
孫子子呷 0834-4773243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