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為了彌補人員不足,確保人員素質,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制定公開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學院基本情況
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術類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位于天津市海河教育園區雅深路8號,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天津海事局在華北地區最先開辦海員對外適任證書培訓的機構,也是華北地區首家通過國家海事局《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體系》認證的教育培訓單位。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我院擬招聘專職教師3人。其中航海技術系1人、航運經濟系1人、國際郵輪乘務和旅游管理系1人(具體見附件1)。
三、招聘人員條件
應聘人員在具備附件1中規定的相關專業條件同時,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愛崗敬業,恪守職業道德;具有開拓精神、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信息發布
根據批準的招聘方案,統一制定招聘簡章,于2015年6月29日至7月7日(不少于7個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海運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tjmvi.cn)發布。
五、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2日。
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下載填寫《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并將填寫完整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及本人電子簡歷以“姓名+應聘崗位”為題發至郵箱tianhyrs@126.com。
聯系電話:022-28779607
聯系人:商老師
報考人員需提交材料:《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1份;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崗位相關的其他證書的復印件及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張。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弄虛作假,取消資格。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六、筆試
參加統一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筆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資格審查
學院干部人事處將以電話、郵箱等形式通知通過筆試的應聘人員,并提交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八、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即可參加面試,按照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談,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體檢、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由學院干部人事處組織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對因應聘者本人自動放棄或非因組織原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
產生的職位空缺,根據缺額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考察
考察由學院或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結束后,將考察結果形成書面材料。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十、擬聘用人員名單的確定及其公布方式
對擬聘用人員,學院按規定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情況,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招聘人員待遇
(一)新聘用人員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綜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十二、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28779607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2-28779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