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第6號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經舒城縣人民政府同意,我縣計劃面向社會招聘4名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工作人員(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㈠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㈡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㈢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共同組織,中共舒城縣紀委、舒城縣監察局全程監督。
招聘考試、體檢、考察、遞補、公示和聘用等相關信息將陸續通過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crsj.gov.cn)、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網(www.scxzdj.cn)向社會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聘對象
㈠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專及其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⒋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㈡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⒈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⒉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⒊現役軍人;
⒋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⒍法律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原國家人事部第6號令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
㈠報名
⒈ 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5年7月10日至15日正常辦公時間。
報名地點: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⒉ 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報名時須提交《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并須提供以下證件及材料:
⑴全日制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畢業證書待發的,應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⑵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等材料。屬正式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應出具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須經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
⑶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5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
⒊報名有關要求
⑴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⑵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每人應按45元/科標準繳納筆試費用。在報名期間未繳納筆試費用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
⑶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⒋開考比例
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崗位被取消后3日內到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領取已繳納的筆試費用。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少數緊缺專業崗位,經研究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
㈡考試
⒈ 考試方式和內容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兩科,滿分均為12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寫作。《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主要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考試命題參考普通高等學校相應層次、相應專業現行通用教材。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思維應變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滿分為100分。
⒉ 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7月28日上午(7:30-9:10《公共基礎知識》,9:40-11:40《專業知識》),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于7月27日正常辦公時間憑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領取筆試準考證,并在規定的時間持準考證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須于7月28日下午正常辦公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及材料到舒城縣人社局申報加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我縣將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予以每科筆試成績增加2分。
《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和《專業知識》成績按3:7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設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合成總成績達不到60分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⒊ 面試
依筆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如筆試合成總成績相同的,以《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如《專業知識》成績也相同,則以《專業知識》試卷主觀題得分高低排序),按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面試人選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設定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實際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⒋考試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7:3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合成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1.2×0.7+面試成績×0.3。計算時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㈢體檢和考察
依據各崗位考生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如筆試總成績也相同,則以《專業知識》成績得分高低排序。下同),按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招聘缺額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至多各遞補兩次。對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和層次的學歷、資格等證件及相關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㈣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正式聘用對象,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招聘空缺的,不再遞補。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參照現行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執行,所需經費由縣財政供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紀律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充分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監督權,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五、其他相關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縣監察局)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20007(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8689057(縣人社局)
點擊下載>>>⒈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招聘崗位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