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赫章縣部分中小學校(園)缺編情況及(赫縣黨發【2012】15號文件)要求,經縣干部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2015年赫章縣部分缺編學校(園)決定面向全國公辦學校在職在編教師、事業單位在職在編財務和醫務人員考調教師(工作人員)145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赫章縣2015年面向全國公辦學校(事業單位)考調部分缺編中小學(園)教師(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一、考調原則及程序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合理搭配學科、空編準入及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按照制定考調計劃,發布考調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的程序進行。
二、考調崗位
本次考調崗位分“實設崗位”和“待設崗位”兩類!皩嵲O崗位”為開考前各用人學校實際需求各科教師數所設的崗位(見附表1);“待設崗位”為考調后可能使城區周邊鄉鎮初級中學教師出現嚴重不足問題而讓其臨時設置的崗位。進入面試且第一、第二志愿都未錄取的考生,可根據受影響學校的學科需求重新申請從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錄入“待設崗位”,“待設崗位”的具體事項在赫章縣人力資源網和赫章教育網上另行通知。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1、全國公辦學校在職在編教師、事業單位在職在編醫務人員和財務人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為人師表;
4、報考教師崗位須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具有3年以上教齡,報考醫務人員和財務崗位的須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具有3年以上工齡。
5、報考小學及以上學段崗位的,本縣工作的考生年齡須45周歲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外縣工作的考生年齡須40周歲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幼兒學段崗位的考生年齡須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報考高中學段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地理、生物、舞蹈三個學科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持有所報考學科相應中學教師資格證書;
7、報考初中學段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初始學歷為全日制?频目煞艑挼酱髮),持有中學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學科與本人所學專業必須一致(從事報考學科教學工作5年以上,近兩個學年教學成績在全鄉同級同學科中等水平以上的不受專業限制;報考通用技術學科的,專業為物理或工科類專業;全日制學校畢業的法學、法律專業人員可報考政治學科);
8、報考小學學段教師崗位的,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持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專業不限;
9、報考校醫崗位的,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持有醫師或護士資格證;
10、報考財務人員崗位的,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持有會計資格證書;
11、報考幼兒學段教師崗位的,具有幼兒教育(學前教育)中專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音樂學科的專業必須一致),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12、近兩年年度考核須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政治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計生特崗及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3、有犯罪記錄或正在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或處分期未滿的,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4、經查實有在網上發布虛假信息誣陷他人、敗壞他人名聲或有網上惡意炒作行為的;
5、有較嚴重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6、近5年內有停薪留職或減薪留職情況的;
7、2013至2015兩個學年,所擔任主要學科教學成績平均分低于全鄉(鎮)同類學校(直校在本校比)同年級同學科平均分和所教班級學生輟學率超過有關標準的(同時上兩個班以上的由報考者任選一個);
8、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影響惡劣的,或出現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影響極壞的;
9、在2013以來赫章縣教育局行文調動過或2013年以來外縣調入我縣的教師不能報考。
10、其他有規定不能參加考調的人員。
四、加分
本次考調,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本縣考生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分,加分在百分制折算前進行。符合加分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加分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當場給予確認依據。
1、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三個學年,一直在除城關、白果、水塘堡、達依、財神、六曲河、野馬川和平山8個鄉鎮以外的鄉鎮初級中學和中心小學(含相關鄉鎮所在地縣直學校)任教的,筆試成績加3分;三年內既有在村校任教經歷又有在中心小學或初中任教經歷的按加3分算;有借用到非本鄉學;蚱渌麊挝粫r間超過一個月以上的不予加分。
2、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三個學年,一直在除城關、白果、水塘堡、達依、財神、六曲河、野馬川和平山8個鄉鎮以外的鄉鎮村校(教學點)任教的,筆試成績加6分(本鄉中心小學和初級中學借用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只能加3分);有借用到非本鄉學;蚱渌麊挝粫r間超過一個月以上的不予加分。
3、教管中心人員考調,加分參照中心小學執行。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信息發布時間:2015年8月1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6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設網上報名。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由他人代報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3.報名地點: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大廳(赫章縣城關鎮前河路)。
4、報名要求:按照方案和條件要求,報名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復印件需使用A4紙張):
(1)畢業證書(不受理證明)、教師資格證書或縣教研室出具的“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中”的證明(報考校醫的需提供醫師或護士資格證,報考財務人員的需提供會計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同意報考證明(含教學業績和輟學率信息,見證明模式,鄉鎮學校由鄉鎮黨委和教管中心出具,縣直學校由學校出具);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4、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提供加分證明材料(見證明模式);
5、報名表(內容除簽字外均需機打);
6、屬外縣工作人員報考考生,除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都同意報考的證明外,還需提供“從考取公示之日起的10日內提交個人人事檔案,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的承諾書(見《承諾書》模式)。
報名采取定校、定崗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個報考者可選擇填報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兩個崗位。第一志愿報考人數與所設崗位數達不到2∶1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整。職位考調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考調計劃取消的,把考生第二志愿調整為第一志愿,調整后仍不能開考的,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辦理退費手續。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整個考調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考調方案要求,隨時取消其考調資格。
本次考調工作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赫章縣教育局具體負責,報名工作人員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考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資格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意見,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考試。
(四)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發放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繳納報名費100元。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報名收費憑據于2015年8月10日下午4:00-5:30點在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
所有成績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招考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命題、制卷、評卷,筆試卷面總分100分;所有考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書目。
筆試科目:筆試按所開考崗位分學科進行,內容為:相關學科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2015年8月11日上午 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含加分)的不進入面試等下一環節。
(二)面試
面試由考調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面試總分為100分。
1、面試對象:根據考生第一志愿分學科從筆試成績(含加分)的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考調崗位開考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達不到2∶1,則看能進入面試的考生筆試成績是否達到70分以上,達到者可不考慮面試比例直接進入面試;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若遇某崗位只有一人進入面試,該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所參加面試考場實有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平均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方式: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采用試教的方式進行,報考;報考醫務人員和財務崗位的考生面試采用結構化的方式進行。
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面試成績60分以下的不能進入考核等下一環節。
七、考核
(一)根據報考者第一志愿所報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錄取對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的考生確定為錄取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再面試)。
(二)在第一志愿未得到錄取的教師,如果第二志愿所報崗位還未錄滿,則按第二志愿崗位錄取。
(三)考核以“德、能、勤、績、廉”為主要內容,考核工作由教育局組織用人學校進行,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如果考核合格人數達不到考調崗位人數,則按崗位總成績從進入面試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一次;如第一志愿崗位存在空缺的,則從第二志愿進入面試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一次。
八、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動對象,在赫章教育網、赫章人力資源網、縣教育局公示欄上同時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調動人員試用期一年,從試用當月起,其編制、工資等手續全部轉到調入學校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調動資格。
九、簽訂聘用合同
為使用人學校一線教師相對穩定,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凡此次考調的人員,均應與調入學校簽訂3年內不申請調動、離職進修;不申請參加公務員及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組織需要提拔或報考鄉科級以上干部的除外)的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合同自然解除),否則按違約處理繳納違約金,金額城區學校按每違約一年繳納10000元計算、鄉鎮學校按5000元計算。
十、紀律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三公開”( 考調條件公開、考調程序公開、考調結果公開)制度,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十一、其它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赫章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7-3222369(赫章縣教育局)
0857-3232881(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7-3222778(赫章縣監察局)
附件:1、職位表(點擊下載)
2、考調報名表(點擊下載)
3、加分證明(點擊下載)
4、承諾書(點擊下載)
5、放寬專業證明(點擊下載)
6、教績模板(鄉鎮)(點擊下載)
7、教績模板(縣直)(點擊下載)
8、非教育單位人員報考證明模板(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