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15年度望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批準,2015年度望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45名。公告及招聘崗位信息于8月3日起同時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haq.hrss.gov.cn/)、望江縣政府網(http://www.wangjiang.gov.cn/)、望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wjrsj.gov.cn/)、望江縣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www.wjpta.gov.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從2015年度望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統籌安排1名,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招聘專業、人數、報考條件等信息詳見附件《2015年度望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4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規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在望江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望江縣人事考試培訓網。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12日8:00時至8月19日17:00時,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流程
(1)登陸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望江縣人事考試培訓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望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經查實存在報考人員報考多個崗位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等資格。
(2)資格初審
報名時由各主管部門負責按崗位條件規定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8月20日17:00時前可登陸望江縣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報考資格初審情況,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它崗位。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8月21日17:00時前登陸望江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繳納筆試費用和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合計90元)。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統考費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銀行為工商銀行。
報名確認截止后,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相應取消或減少招聘崗位數量。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8月24日10:00—17:00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不能改報的退還報名費。按規定比例核減招聘崗位數量的,該崗位報考者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4)打印準考證
已繳納筆試費用并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于9月14日8:00時后登陸望江縣人事考試培訓網,進入報名后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3、其它說明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5年8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由望江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望江縣華陽大道521號縣人社局三樓)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和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2)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5年8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攜帶相關證書到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望江縣華陽大道521號縣人社局三樓)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望江縣人社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9月20日上午,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等要求按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內容及分值:《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各分值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專業知識》的主要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主要專業基礎知識等。筆試總成績將由《公共基礎知識》的40%加《專業知識》的60%合成。筆試總成績統計過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3、最低分數線: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總成績(含加分)達到55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環節(遞補人員按此要求執行)。
(三)資格復審
在縣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下,各主管部門按照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本部門事業單位招聘崗位數量,按照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復審時,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考場座次表》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信息等進行認真的比對核驗。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報考同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2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照片;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2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5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即確定為面試對象,經網上公布后,由各主管部門負責通知面試人員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的方式和內容: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協調溝通能力、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實際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進入面試人員每人須繳納面試費80元。
(五)總成績合成
總成績按照筆試總成績(含加分)的60%加面試成績的40%合成。總成績統計過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若出現合成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含加分)優先;筆試成績相同(含加分)的,按《專業知識》得分高者優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學歷者優先;若學歷相同的,有執業資格證者優先;若學歷、執業資格相同,以工作年限、執業年限長者依次優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六)考察和體檢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計劃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2.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
3、體檢不合格者,根據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意見,區別不同情況應安排考生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對非當日或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結果仍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七)擇優選崗
1、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崗位代碼2015010)、住建局下屬事業單位(崗位代碼2015017)按照統一考試、擇優選崗的原則進行。
2、選崗方法:選崗前須由主管部門通知報考同一專業類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的地點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由其選擇崗位(限選一次)。主管部門依據該招聘專業類別資格條件現場逐人審核簽字確認,明確聘用人員具體單位,一次擇崗到位,不得重新調整。不按時到指定地點擇崗或不愿擇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結合考察、體檢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經縣招考領導小組審核后向社會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2、擬聘用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資格復審時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辦理聘用手續,至2015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望江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公開招聘有關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望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望江縣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
本次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縣人社局事業股0556-7157121
考務咨詢電話:縣人社局考培中心0556-7189309
監督舉報電話:縣監察局0556-7171270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015年度望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xls
望江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