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直屬事業單位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是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所屬從事公益服務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所需經費由省財政適當補助。主要職責是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各項審判及執行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務。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速錄員5名,均為管理崗位。
(二)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同時符合招聘崗位具體要求: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28日后出生)。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亞偉速錄專業技能證書的,可放寬到大專學歷。
3.法律專業。
(三)補充說明
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因違法行為被勞動教養、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下午12:00至16:30。
3.報名地點:杭州市西湖區馬塍路6號,國家法官學院浙江分院北門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接待大廳(武林巷)。
4.報名材料:報名表(請點擊附件下載使用);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張;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亞偉速錄專業技能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審查: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應不低于招聘人數的5倍,否則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
6.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于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在原報名地點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領取準考證的,可提前與招聘單位聯系,經同意后在筆試開考前30分鐘到考點現場領取。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和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筆試時間初定為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具體時間、地點請于2013年10月10日以后在浙江法院網查詢。筆試內容以公共知識、法律知識和公文寫作為主,滿分為100分。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2.資格復審:面試前,招聘單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亞偉速錄專業技能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
3.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后,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50%計入綜合成績,根據得分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技能考試人員。
4.技能考試:入圍技能考試的考生,需要參加統一安排的亞偉速錄技能培訓,培訓時間約15天,培訓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培訓結束后進行技能考試,并根據技能考試成績排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
各環節考試成績均通知考生本人。
(三)體檢與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并結合報考資格條件進行。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有入圍者自動放棄的,在參加技能考試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與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
2.主管部門網站:浙江法院網(http://www.zjcourt.cn)。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主管部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人事處:0571-87057686。
2.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0571-87059344。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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