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皮革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浙江)是專業從事皮革、毛皮、鞋類、箱包、皮革化工、紡織品、污水污泥及相關技術服務的公益二類專業技術機構,業務上隸屬于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檢測研究院/浙江方圓檢測集團,是我國皮革領域唯一A級的國家檢測中心。該中心建有國內一流的皮革測試實驗室,配置了國際先進的檢測科研設備,整體技術能力處于國際先進水平,是目前國內最先進的皮革檢測實驗室之一。為引進高素質、高水平的檢測專業人才,進一步優化檢測隊伍結構,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員 專業技術崗位:化學分析測試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身體健康;
2.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皮革化學與工程、分析化學、應用化學專業,具有二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有皮革及其制品檢測工作經歷者優先,英語口語表達能力強。
3.年齡18-35周歲(1979年8月19日至1997年8月19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第一條規定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報考程序和方法
1.報名時間:
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應聘者在報名規定時間到海寧皮革研究院六樓辦公室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報名表(現場領取)、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個人簡歷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照片兩張。
網上報名:報名表、個人簡歷(附照片)、身份證、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掃描件)發送至郵箱hnsunmimg@126.com報名,上述材料原件須在參加筆試前提供,經招聘單位審核合格后方可參加筆試,審核不合格者取消報考資格。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同一崗位報名并審核通過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考試方式
1.將采用筆試加面試的考試辦法。其中,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人數的1:3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2.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海寧市科技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體檢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科技局網站、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在海寧市科技局網站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科技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聯系人:孫女士
聯系地址:海寧皮革城二期十二號樓
聯系電話:0573-87239305
監督電話:0573-87236079
投訴電話:0573-89232899
海寧市科技局網站:www.haining.info
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
海寧市科學技術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