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林科所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經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研究,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2名林業技術人員到我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簡章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涼山州人事考試網 [http://lsz.scpta.gov.cn/]和涼山州林業局網[http://lyj.lsz.gov.cn/]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簡要) |
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 |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西昌市三衙街15號 |
從事林業科學研究和科技推廣工作 |
二、招聘名額、崗位及范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計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報考資格條件如下表,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碩士研究生均可報名。
公開考核 招聘單位 |
公開考核招聘人數 |
公開考核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 ||||
學歷(學位) |
年齡 |
學科或專業 |
職稱資格(執業資格) |
其他 | ||
涼山州林科所 |
2 |
碩士研究 生及以上 |
30周歲及以下 |
林業 |
非在職在編人員 |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較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除須具備第(一)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具體崗位設定的其他條件。
2、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應是林業專業。
3、本次招聘面向全國符合報考條件的非在職在編人員。報考者必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和學位證。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4、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5年8月31日。
5、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須具有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同等學歷學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在職在崗人員、在編人員、現役軍人。
8、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四、具體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5日— 11月25日。考生采用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
(1)、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相關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張,到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報名并填寫報名表。具體地址:西昌市三衙街15號。
(2)、網絡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好《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報名表》后,連同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1寸免冠近照、相關資格證等經掃描成像,以電子文檔形式發送電子郵件至2491089324@qq. com。
2、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不收取報名費、考試費。其他車旅費等由應聘者自理。
4、資格復審:由人事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另行通知)內到涼山州林科所領取《考試通知書》,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考試通知書參加考試。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有誤或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筆試和面試)
1、筆試工作具體由涼山州林業局和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工作由涼山州林業局和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主要采取實驗室實驗操作和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具體形式由涼山州林業局和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人事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確定。
3、筆試、面試成績均占總成績的50%。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名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凡低于5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程序。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因體檢和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考生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原則上只進行一次。
(四)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涼山州林業局牽頭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情況,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人員。
(五)公示
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通過涼山州林業局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因公示有異議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人員。
(六)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涼山州林科所報涼山州林業局審核后,報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調離所聘單位,未經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五、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取消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州林業局和州林科所共同成立的考核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3225077(涼山州林科所科管室)
0834-3238302 13981507269
監督電話:0834--2161456(涼山州林業局監察室)
附件: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2015年8月20日
涼山州林業科學研究所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