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社會建設水平,夯實基層藥品安全工作,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擬于近期公開招聘2名藥品安全監督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
本次擬招聘藥品安全監督協管員的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藥品安全監督協管員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有深圳戶籍,優先招錄光明新區戶籍人員;
3、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學、行政管理學、藥學、醫學專業或曾從事醫藥行業者優先考慮;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日至1995年10月1日期間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9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30)。
3、報名地點:光明新區管委會第二辦公區四棟216室。
4、聯系人:武先生,電話:88211347,18676382113。
5、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所需材料:1、招考報名表(見附件2);2、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計劃生育證明(已婚者)原件、復印件(驗原件,留復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張。
(三)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取消報考資格。
四、報名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時進行。現場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驗原件后留復印件,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參加統一考試。
五、適崗能力測試
由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負責組織,采取面試的測評方式,適崗能力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資格復審
(一)體檢
根據適崗能力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通知有關人員到光明新區直屬醫院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在體檢結束后的15天內完成資格復審。
體檢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產生的缺額,按總成績高低依次替補。
七、公示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的擬聘用人員,由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網站公示7天。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后,按照《關于印發<深圳市光明新區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作人員招聘和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由聘用單位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被聘用資格,不足人員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本公告由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負責解釋。
附件:
1.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藥品安全監督協管員招聘崗位表
2.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藥品安全監督協管員招考報名表
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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