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丹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現將丹東市朝鮮族文化藝術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朝鮮族文化藝術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社會在職或非在職的、符合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必須是2015年7月31日以前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熱愛朝鮮族文化藝術事業;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為18 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為1980年1月1日(含)至1997年1月1日(含)期間出生的。
(七)民族為朝鮮族。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的研究生、試用期內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出現糾紛責任由考生自負。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事項
(一)考試報名時間和地點
1、考試報名時間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時,下午13:30至16:00時。
2、考試報名地點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地址: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錄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ndd.hrss.gov.cn),認真閱讀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等相關材料,填寫并打印《公開招聘朝鮮族文化藝術人才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和《公開招聘朝鮮族文化藝術人才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見附件3),照片要求為2寸電子版近期藍底彩色證件照。《報名表》和《準考證》(打印紙均為A4紙)的電子版照片須為同一底版。
報考人員填寫《報名表》時要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地填寫各項內容。填寫《準考證》的內容為:姓名、身份證號碼、報考崗位、崗位代碼。其余內容通過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后填寫。
2、資格審查和報名。報考人員攜帶填寫完畢并打印(含照片)的《報名表》和《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到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現場報名。報名費為50元。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名稱相符。報考人員需注意不能用專業方向報考;例如,報考人員畢業證書專業為旅游管理(英語),英語為該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方向,該報考人員只能報考專業要求為旅游管理的崗位,而不能報考專業要求為英語的崗位。
2、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要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組織及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能參加筆試。
面試考核形式為無主題交流和個人能力展示。主要考察應聘者角色認知、政治素養、朝鮮語水平、漢語水平、相關專業知識和能力水平等。
面試考核時間和地點請于2015年9月3日以后,登錄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五、筆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參加筆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報考人員面試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計劃與筆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各崗位擬參加筆試人選;筆試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的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筆試。筆試人選名單將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發布
(二)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驗。筆試試題均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于2015年9月15日以后登錄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筆試時間、考試地點、準考證號等信息。報考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四)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在筆試結束一周后通過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六、考試紀律要求
根據《丹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如在考試考核過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體檢和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聘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筆試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
(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市人社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安排,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由招聘單位和其主管部門至少兩人組成。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1、由原工作單位或社區及村級黨組織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材料內容包括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
2、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考核考察對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4、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再審。
八、公示
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丹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的內容為擬聘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九、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舉報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對舉報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舉報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12個月。
在公開招聘期間,報考人員如不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不按時參加考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放棄聘用。因各種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丹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丹人社發[2011]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發布后,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公開招聘朝鮮族文化藝術人才工作給予全程監督。對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如有“因人畫像”、“因人設崗”、“量身定做”、“蘿卜招聘”等方面的違紀違規問題,希望知情人士于8月25日以前,以電話、親訪的形式向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舉報問題要實事求是,應告知真實姓名,并留有24小時暢通的聯系電話。凡是有線索和證據的舉報,我們都將認真查處,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15-3192313
咨詢電話: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15-3192313
丹東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政治處 0415—2125026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丹東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