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有關要求,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為浙江省水利廳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主要承擔全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及重點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全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水利水電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行業監督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選聘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1人,為專業技術崗位。本崗位主要承辦我省重點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現場安全監督等工作。
(一)選聘對象范圍
浙江省內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二)選聘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9月7日后出生);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水利相關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4、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5、具有3年以上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咨詢、建設管理、質量監督等方面的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間,如實填寫《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以“姓名+應聘質量監督崗位”為郵件主題發送至zjwater2014@163.com。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如符合條件的人數超過10人,為確保面試效果,將根據報名人員現任職單位、崗位與招聘單位及招聘崗位的相似度、所具備的學歷和職稱等情況,必要時輔以電話訪談、索要證明工作業績的資料等方式,擇優邀請不超過10人參加面試。資格初審意見將通過電子郵件向應聘人員反饋。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資格復審、考試
本次選聘考試采用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任職情況證明(提供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崗位匹配性、適應能力、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面試完畢,面試成績最優者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將另行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或終止選聘活動。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選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水利廳網(http://www.zjwater. gov.cn,業務專題/人事人才專題/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
選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浙江省水利廳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留意。
(二)對選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水利廳:0571-87815098(駐廳監察室),0571-87826626(人事處);
2、省人力社保廳:0571-8705670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五、咨詢
有關本次選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216320(辦公室,張敏)
電子郵箱:zjwater2014@163.com
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