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兒童福利院為海寧市民政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崗位合同工3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保育員1名、語訓康復師1名、特教1名。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不包括雙休日及國定假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16︰30。
2.報名地點:海寧市兒童福利院(康樂路272號)。
三、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兒童福利事業,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作風正派,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2.保育員崗位要求:30—47周歲(1967年9月2日至1984年9月2日期間出生),嘉興市戶籍,初中及以上學歷。
3.語訓康復師崗位要求: 18-35周歲(1979年9月2日至1997年9月2日期間出生),浙江省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聽力與言語康復學專業,兩年以上相關從業經歷,有康復師資格證書,另有社工證或社工經歷優先。
4.特教崗位要求:18-35周歲(1979年9月2日至1997年9月2日期間出生),海寧市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特殊教育專業,有教師從業資格證,另有社工證或社工經歷優先。
四、招聘辦法
1.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或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照片兩張,并填寫《海寧市兒童福利院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報名表》(現場領取)。
2.考試。考試根據報名情況決定,如報名人數超過或等于應招人數10倍的,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總分100分,內容為社會綜合知識。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排位在前)。如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如報名人數不到應招人數10倍的,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
體檢、考察工作由海寧市民政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體檢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聘用。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聘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
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在中國海寧政務信息公開網(http://www.haining.gov.cn/zfxx/gzxx/qtxx/index_minzhengju_248.htm)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民政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87631533
監督電話:87288530
海寧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