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大學生村官的有序流動,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從我縣優秀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招聘縣鄉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詳見《芮城縣2015年從優秀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本次考核招聘因報名或其他原因出現空缺崗位,招聘名額可調劑至芮城縣2015年從大學生村官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名額中。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任滿2個聘期(6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在芮服務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7、考生除上述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當選并擔任村(社區)“兩委”副職滿一屆;
(2)擔任村(社區)“兩委”正職滿3年;
(3)聘期考核1次以上優秀;
(4)年度考核連續2年或累計3年以上優秀;
(5)被省、市委組織部評為“優秀大學生村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4、在各級招考中被錄用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的人員;
6、已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含尚未辦理手續)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31日—9月2日
2、報名地點:芮城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1201房間)
3、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在職在崗同意報名證明;
(2)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四張;
(4)《芮城縣2015年從優秀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考核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工作人員按照方案要求對報考人的基本信息、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縣考核招聘工作領導組同意后發放準考證。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報名資格。
(三)考核內容及考核方法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按照招聘職位和招聘人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如符合條件報名人員超過考核招聘名額,則相應增加考試環節,符合條件報名人員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額時,全部確定為考核對象。
考核工作由縣考核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抽調紀檢委、組織部、人社局的工作人員組成考核組。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指標包括實績考核和理論考核兩個部分,分別占綜合評分中的60%、40%。
1、實績考核(占綜合評分60%)
主要包括聘期內年度考核情況、工作實績、民主測評、附加分值四個方面。
(1)聘期內年度考核情況(占實績考核20%)
參照運用聘期內各年度考核結果,按照優秀9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的標準,進行加權計分。
(2)工作實績(占實績考核50%)
考核大學生村官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按照政治理論、工作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指標進行量化計分。由考核組成員綜合個別談話、查閱資料或實地察看等情況,填寫《芮城縣2015年從優秀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實績評價表》。
(3)民主測評(占實績考核30%)
主要包括鄉(鎮)黨委政府評價、群眾滿意度測評兩個方面。鄉(鎮)黨委政府評價、群眾滿意度測評分別按40%、60%的權重計分。召開鄉(鎮)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會議,參會人員范圍為:鄉(鎮)黨委、政府班子成員,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參會人數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考核組組織參會人員進行無記名填寫《芮城縣2015年從優秀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黨委、政府測評表》;召開大學生村官任職村考核招聘工作會議,參會人員范圍:村“兩委”班子成員、居民組長、黨員代表和村民代表等,參會人數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考核組組織參會人員現場無記名填寫《芮城縣2015年從優秀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群眾滿意度測評表》。以上表格填寫完畢后,由考核組成員負責收回并密封保存。
(4)附加分值
大學生村官在聘期內,聘期考核結果(三年聘期)有1次優秀等次的,加1分,可累加;擔任村“兩委”主干滿3年及以上的,加1分;個人被省、市委組織部評為“優秀大學生村官”的,分別加2分、1.5分。由考核組成員填寫《芮城縣2015年從優秀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附加分值統計表》。
2、理論考核(占綜合評分40%)
理論考核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公文寫作以及農村社會管理和解決農村基層實際問題能力的測試等。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評分
綜合評分計算方法為:綜合評分=[聘期內年度考核得分×20%+工作實績得分×50%+民主測評得分(黨委政府測評得分×40%+群眾測評得分×60%)×30%+附加分值]×60%+理論考核得分×40%。
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考核組掌握的總體情況,由考核組成員計算得出綜合評分,成績在《芮城黨建網》進行公布。縣考核招聘領導組根據考核綜合評分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與招聘人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對體檢合格的招聘人選,及時征求紀檢監察、綜治、610辦、衛計、檢察院等相關部門意見。
(六)公示
根據體檢和征求意見情況,由考核招聘工作領導組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并在《芮城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反映問題并經調查核實屬實的,不予聘用。(舉報電話:3012380)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選定崗位,崗位確定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因本人自愿提出申請放棄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人選可根據應聘人選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擬聘用人選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要求
1、參加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和糾正,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招聘各個環節實行專人負責制。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考核招聘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員,應當回避。
3、報考人員必須誠實守信,遵守招考紀律和要求。凡在考核招聘過程中,提供假學歷、假證件,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
4、符合考核招聘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報名參考后被確定為擬聘用人選,自行放棄聘用且不服從組織安排的,組織部門直接解除其大學生村官聘任合同。
5、凡對考核招聘工作及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向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反映。(監督咨詢電話:3024288)
本次考核招聘,由芮城縣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中共芮城縣委組織部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