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運城市鹽湖區委組織部關于2015年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增強事業單位工作力量,加快大學生村官的有序流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區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實際和缺編情況,經研究決定,現招聘部分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部署,積極踐行“三嚴三實”,適應新常態,以公開、民主、競爭、擇優和注重工作實績為原則,不斷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大學生村官有序穩妥流動,增強事業單位工作活力,為推動全省“六大發展”,保障全市穩增長調結構“三個一百”工作開展,建設幸福鹽湖,開創弊革風清、富民強區的新局面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招聘名額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和公開招聘兩種方式進行,共招聘鄉鎮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其中考核招聘17名,公開招聘8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考核招聘的對象和條件
任滿2個聘期(6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服務地在鹽湖區的在崗大學生村官,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當選并擔任村(社區)“兩委”副職滿一屆的;
(2)擔任村(社區)“兩委”正職滿3年的;
(3)聘期考核1次以上優秀的;
(4)年度考核連續2年或累計3年以上優秀的;
(5)被省、市委組織部評為“優秀大學生村官”的。
(二)公開招聘的對象和條件
任滿一個聘期(3年)、考核合格以上、服務地在鹽湖區的在崗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且具備以下條件和資格:
(1)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4、在各級招考中被錄用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6、已被機關、企事業單位錄用(含尚未辦理手續)的人員;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手續的程序進行。
1、發布公告
自2015年10月8日起,在鹽湖組工網發布招聘公告。
2、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5日。
(2)報名地點:鹽湖區委組織部大學生村官辦公室(406房間)
(3)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考核招聘:
①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在職在崗同意報考證明;
②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四張;
④《鹽湖區2015年面向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1)。
公開招聘:
①主管部門出具的在職在崗同意報考證明;
②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四張;
④年度考核表、聘期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⑤《鹽湖區2015年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
⑥除大學生村官外,其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由服務所在地和縣級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工作人員按照方案要求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同意后發給準考證。
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報考資格。
4、考試
(1)考核招聘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
考試內容將結合農村工作實際和大學生村官工作特點,重點測試實際工作能力,體現干得好的考得好。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將優先按照服務期限長短確定,其次按照擔任村(社區)支部書記、村(社區)主任、聘期考核優秀、省級優秀大學生村官、市級優秀大學生村官、年度考核優秀次數的順序依次類比擇優確定。
(2)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要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依次遞減招聘名額。
筆試考試內容將結合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特點和工作實際,側重測試實際工作能力。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筆試合格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在鹽湖組工網進行公布。
面試:面試主要對應聘者的思維理解能力、分析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等進行測試。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結束后,由區招聘領導組根據應試者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考察人數與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最后一名人選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按照服務期限長短確定。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不得低于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進入考察的人員名單在鹽湖組工網進行公布。
5、考察
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派出考察組,深入考察對象所在村及鄉鎮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重點考察道德品質和工作表現,同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6、體檢
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由考生負擔。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鹽湖組工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8、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辦理分配、聘用手續,編制部門負責辦理上編手續、財政部門負責辦理工資等有關手續。擬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各鄉鎮(街道)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報區委組織部審核?己瞬缓细裾,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五、安置辦法
1、考慮到工作的連續性,原則上聘用人員在本鄉鎮編制限額內進行安置。
2、對編制不足或無編制無法安置的,就近進行安置。(就近安置是指以所在鄉鎮為中心,安置到相對較遠于本鄉鎮的相鄰鄉鎮。)
3、就近安置要優先安置考核招聘人員后安置公開招聘人員。若同是考核或公開招聘人員,按成績高低、服務期長短的順序依次類比擇優安置。
六、組織機構
為加強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區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
組長:姚廣林 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副組長:李致峰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
陳國定 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吳建創 區財政局局長
朱克祥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
馮汝儉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
成員:劉曉圓 區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副科長
李蕊 區委組織部村官辦副主任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由朱克祥同志兼任。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0359-2062882、2022054
監督電話:0359-202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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