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蔬菜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為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承擔著蔬菜新品種選育、引進、蔬菜新技術、新設施的引進和推廣示范以及全市蔬菜技術服務工作,建所以來,先后承擔部、省、市科研課題380項,獲部、省、市科技進步獎72項,發表科技論文390余篇,是國家農業部授牌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良繁基地””、“國家大宗蔬菜產業技術體系衡陽綜合試驗站”、“湖南衡陽蔬菜優質種苗繁育基地”,衡陽市政府授牌的“影響衡陽市民100品牌單位”。
現因工作需要,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精神,我所擬在編制限額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專業技術人員。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
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農業委員會的監督指導下,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蔬菜所辦公室,由所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學歷層次和實際能力相結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有從事農業科研志向,勤奮敬業,吃苦耐勞;能服從單位安排,勝任蔬菜大田工作。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勞動教養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和條件(詳見附件)
五、公開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衡陽市農業信息網(以下簡稱相關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及有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到指定報名地點報名,并如實填寫《衡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報名地址:市人力資源市場大廳(市人社局南院三樓)
聯系電話:0734-8587545 18397790407
聯 系 人:韓蓉
3、報名要求:報名者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三)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由蔬菜研究所辦公室以電話方式通知參加筆試和實踐操作,請應聘人員確保通迅工具暢通。招聘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
(四)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內容及分值:相關專業知識100分,按80%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100分,按20%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相關專業知識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總成績占綜合成績50%,筆試總成績將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五)實踐操作能力測試
根據崗位特點測試田間操作及動手能力。測試采用百分制,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50%。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測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六)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1次。
(七)試用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報市農業委員會、市人社局備案后進行1個月的試用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核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擬聘用資格。相應崗位缺額可按程序依次遞補1次。
(八)確定擬聘人選
經專業知識測試、實踐操作能力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市蔬菜研究所黨委研究決定,由人事科按規定辦理增員進編等相關手續,從聘用之日起享受相應待遇。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考生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2、相關單位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七、監督電話
中共衡陽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0734-8866630
衡陽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陽市農業委監察室 0734-2883245
衡陽市蔬菜研究所辦公室 0734-8587932
本方案由衡陽市蔬菜研究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衡陽市蔬菜研究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