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象溪鎮城建監察協管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熱心城建監察協管工作。
2、年齡18——35周歲 (1980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松陽縣戶籍。
3、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文化程度。
二、招聘方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1、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張,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證明材料。于2015年11月16日~20日(9:00——12:00,14:00—— 17:00)到松陽縣象溪鎮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報名,工作人員按報名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2、考試:包括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90分鐘。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和城建監察相關法律法規等知識,筆試占總分的40%。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2的(不足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體能測試對象。
(2)體能測試:測試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合格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2的(不足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占總分的6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考察: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如放棄體檢,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人員參加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
(5)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松陽縣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7天。
三、錄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協管員屬自聘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基本工資1800元/月。試用合格者簽訂正式聘用合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險等,并根據工作實績發放人均考核獎750元/月、考勤獎300元/月,其他福利待遇參照執行。
四、其他事項
1、報名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2、本公告未盡事宜以及最終解釋權,歸松陽縣象溪鎮人民政府。
3、咨詢電話:0578—8091131。
特此公告!
松陽縣象溪鎮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