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師資結構,加快合肥市委黨校發展步伐,經校委會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合肥市委黨校公開招聘3名博士研究生,具體崗位及條件見《中共合肥市委黨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及條件匯總表》(見附表1)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歷、應屆博士研究生(應屆博士研究生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承擔適應崗位要求的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見附表1)
《中共合肥市委黨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及條件匯總表》中的“40周歲以下”為“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的人員,其它違反法律、法規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26日09:00至2015年12月 10 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報名同時進行初審。
(二)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網上投遞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應填寫《中共合肥市委黨校招聘人員報名表》(附表2),并注明姓名,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hfdxzzrsc@163.com。
應聘人員在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復審
1.復審時間:2015年12月11日09:00至2015年12月15日16: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復審地點:合肥市長江西路901號合肥市委黨校組織教育處(康和樓306室)
聯系電話:0551-62206576 13965115400 13855148805
聯系人:黃國平 李 慧
3.復審要求
(1)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并提供省部級及以上公開發表的個人學術論文或主持、參與省部級及以上研究的結項課題原件。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參加專業測試。
(2)凡與招聘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開考條件
崗位報名合格人數須大于3名崗位計劃數,方能達到有效競爭條件;若崗位報名合格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數,則按照“報名合格人數-1”的原則,重新確定崗位計劃數。
四、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由合肥市委黨校統一命題,采取百分制,由7名專家評委分別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剩下5位專家評委打分的平均分為試講分值(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成績當場宣布,試講分值在合肥市委黨校網站(www.hfdx.gov.cn)公示一周。專家評委由合肥市委黨校專家和外請專家組成,其中合肥市委黨校專家評委不超過3人。
專業測試分值占綜合分值50%。
試講的題目、具體要求及試講的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五、科研評價
科研評價以個人提供的學術論文或主持、參與研究課題的質量、規格、數量為準,采取百分制打分,由7名專家評委分別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剩下5位專家評委打分的平均分為科研評價分值(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科研評價分值在合肥市委黨校網站公示一周。專家評委由合肥市委黨校專家和外請專家組成,其中合肥市委黨校專家評委不超過3人。
科研評價分值占綜合成績50%。
六、綜合成績
以專業測試分值和科研評價的分值,按上述規定比例形成綜合分值,即為綜合成績(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照科研評價分值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綜合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75分,對綜合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體檢和考察
根據崗位計劃數,按照1:1參加考察和體檢。
1.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皖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市委黨校領導、組織人事、紀檢等人員組成3人以上考察小組。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及條件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3.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有效遞補兩次。
八、公示、簽約聘用
1.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應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合肥市委黨校網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滿無異議,按規定報市編制、人社部門核準并辦理批復手續。
2. 擬聘人員為事業身份,實行編制內聘用。
3. 擬聘人員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應自行與原用單位解除合同,提供終止合同證明書,否則,不予聘用。
九、組織領導與監督
專業測試和科研評價及有關工作在市人社的指導下,由中共合肥市委黨校組織實施,市紀檢部門監督,并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附表1.《中共合肥市委黨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及條件匯總表 》.rar
中共合肥市委黨校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