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市包河區包公街道公開招聘城市協管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合肥市包河區包公街道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協管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所聘人員不進入事業編制。
二、招聘崗位、計劃和要求
此次共招聘城市協管人員12名,考生錄聘后必須服從崗位分配。
招聘崗位 |
招聘計劃 |
招 聘 要 求 |
1 |
6 |
男,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 |
2 |
6 |
女,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 |
合計 |
12 |
錄聘后,必須服從分配。 |
三、招聘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社區工作,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相應的業務知識;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全日制高校在讀生;
5、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
6、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工作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點填表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5日(周三)—17日(周五)9:00-17:00。
2、報名地點:包河區包公街道辦事處一樓大廳(九華山路與寧國南路交口處,市內乘11、17、109、138路公交車到地調院站下)
3、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和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須填寫《包河區包公街道2015年公開招聘城市協管人員報名表》,同時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張,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
(3)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及所填表格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招聘期間,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在中國·包河(包河區政府)網上關注招聘動態。
(4)2015年7月23日(周四) 9:00-17:00,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如有特殊情況本人無法前來領取《準考證》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報名人員的委托書。逾時未能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總分100分,科目為《綜合知識》和《申論》(不指定參考資料)。
《綜合知識》: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60%。考試內容為社區建設與管理、公文處理與寫作、計算機、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
《申論》: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40%。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在中國·包河(包河區政府)網上公布。
2、面試
根據筆試合成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人數的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相同,按《綜合知識》成績高低取舍。若參加招聘崗位筆試人員不足1:3比例,則參加該崗位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及《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在中國·包河(包河區政府)網上公布。未能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如遞補人員成績相同,則以《綜合知識》成績高低決定。
本次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確定為初選人員。若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崗位招聘人數(計劃數)、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則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日本組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才可確定為初選人員。遞補人員同此要求。
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現場宣布面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三)確定初選人員
根據報考人員的合成總成績 (筆試和面試按百分比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在中國·包河(包河區政府)網上公布(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以該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以《綜合知識》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四)體檢和政審
1、參加體檢人員按照通知要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領取《體檢通知書》,按《體檢通知書》要求集中參加體檢。逾時未領取《體檢通知書》或未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2、考生須按要求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號)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考生不得離開現場);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初檢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體檢和政審合格人員在中國·包河(包河區政府)網上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 天。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政審不合格或者舉報查實,取消錄聘資格造成空缺的,在本崗位面試人選中按合成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若出現成績并列,按確定初選人員的規則執行)。
(五)聘用手續、待遇
1、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經相應報批程序后,辦理報到手續。未按時報到,視為自動放棄,所空名額按本崗位筆試面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1次(若出現成績并列,按確定初選人員的規則執行)。
2、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定為3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重新簽訂合同。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的,期滿后不再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
3、招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合同約定執行,實行編外聘用管理,年人均經費不低于3.56萬元。
五、其他事項
(一)咨詢電話:0551-64667936
(二)監督電話:0551-64670548
(三)筆試費:90元(45元/科),面試費80元。
(四)查詢網站:中國·包河(http://www.baohe.gov.cn/)
(五)本簡章解釋權在合肥市包河區包公街道2015年公開招聘城市協管人員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