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福建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系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及我中心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年齡 |
學歷學位 |
備注 |
1 |
2 |
計算機數據庫、數據庫、計算機網絡工程、計算機網絡技術與工程、網絡工程、網絡構建、網絡技術與信息處理、計算機網絡與多媒體應用、計算機網絡管理、計算機網絡構建、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管理、信息安全與網絡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應用 |
30 周歲(1984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崗位需要從事24小時應急搶險保障等高強度野外作業,且節假日需要戰備值班,適合男性 |
2 |
1 |
通信信息類 | |||
3 |
1 |
電子工程類 |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31日
(二)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在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應填寫《福建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在筆試當天開考前交給考務工作人員。
(三)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7月18日8:30分至8月1日17:30分,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兩個工作日之內,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申訴時間為7月20日9:30分至8月2日17:30分,逾期不受理。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暢。
(四)下載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于8月15日至8月21日登錄上述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五)信息發布:本次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站、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福建省人防辦門戶網站公開發布。
(六)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我中心將電話或短信通知有關事項,因報考人員聯系方式問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一)筆試
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不達1:3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5年8月22日。
筆試地點:省人防地下指揮所(省政府辦公廳干部培訓中心大堂集中,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筆試地點)。省政府辦公廳干部培訓中心地址:福州福飛南路131號(公交線路:102路、111路、19路、54路、78路、9路、80路、160路、525路、65路;公交站點:省府辦干訓中心)。鼓樓區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人防辦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包括: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學歷、學位原件、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3、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照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若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四)綜合成績
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總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綜合成績排名可于面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登錄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查詢。考核和體檢人選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五)其他事項
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請關注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
六、考核與體檢
(一)考核。用人單位組成2人以上考核小組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
(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參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根據用人單位安排,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一)擬聘人選將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fjrs.gov.cn)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聘用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并與聘用人員簽訂合同。
八、聯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華屏路43號
郵 編:350003
咨詢電話:0591-24944757、24944755、24944756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九、監督
本次招聘由省人防辦與我中心共同組織實施。省人防辦紀檢監察室對招聘全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91-87335907。
附件: 指揮信息保障中心2015年春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