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高級中學根據教學需要,按照《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的相關規定,經批準,擬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教師30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對應學科(專業)的教師資格證,博士生報考不受教師資格證限制;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2016屆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層次(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或2016屆985、211工程院校本科學歷層次人員,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校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6.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招聘計劃
詳見《2016年本溪市高級中學高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三、招聘步驟
(一) 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5日—11月29日(8:30—16:30)
報名地點:本溪市高級中學(本溪市平山區東明路91號)或東北師范大學11月28日招聘會現場。
聯系人: 高翠榮
聯系電話:024-43286009 13019688397
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必須持學生證、學業成績表(教務處出具)、身份證報名,同時提交復印件。研究生畢業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提供學信網查詢證明)、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打印)、二寸近照兩張、同時填寫報名表,接受資格審查。報名者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對招聘職位未達到1:2開考比例的,調整或取消該職位。報考已取消或調整職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溪市高級中學現場改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職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二)招考程序
1.學科基礎能力測試
測試內容: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學科教學理論,滿分為100分。
測試時間:2015年12月3日8:30開始。
學科基礎能力考試合格分數線60分。根據招聘計劃,在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教學能力測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和按規定比例成績并列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學科基礎能力測試成績不帶入下一環節。
2.教學能力測試
測試內容:答辯(含師德修養、教育理論及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試講(指定學科教材課題),滿分為100分。
測試時間:2015年12月4日8:30開始。
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分數線60分。根據招聘計劃,在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并列的,取學科基礎能力測試成績高的參加體檢。
參加(1)學科基礎能力測試或(2)教學能力測試測試遲到者,按棄權處理。
四、體檢和考核
1.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能聘用。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人選。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重點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查報考資格。
3.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在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且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本溪教育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開招聘的新教師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相關要求
1.為確保新教師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流動處、市教育局監察處對這項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對在教師招聘工作中營私舞弊者,將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2.在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考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3.報名考生資格條件與崗位要求不符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電話暢通,便于用人單位及時通知考試事項。如因考生電話原因無法聯系,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市教育局監察處:024-42805921
市人社局錄用流動處:024-42808614
本溪市人社局 本溪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