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緩解現有執法人員不足的問題,經安寧區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遵紀守法,熱心城市管理工作。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3、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
4、復轉退伍軍人優先錄用。
5、符合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職責要求的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有精神病史的;其他有不適宜擔任城管協管員情形的。
二、招聘崗位與名額
招聘崗位為城市管理協管員,主要協助安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開展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擬招26名(男21名,女5名)。
三、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
由區執法局發布《安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公告》。
2、報名
時間從2015年11月30日-12月1日。報名地點:安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安寧西路593號—劉家堡廣場西南角辦公樓三樓)。報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駕駛執照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
3、筆試
2015年12月3日進行筆試,主要測試“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及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滿分100分。
4、面試
2015年12月4日由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5進行面試(男32名,女8名)。內容為臨時應變能力,城市管理、違法行為處理等相關知識,滿分100分。考察人員由區人社局、區監察局、區執法局抽調組成。
5、加分及優先項
法律專業總成績加3分,有駕駛執照總成績加5分,復轉退伍軍人總成績加10分;安寧區居住的優先錄用;有特殊技能符合城市管理工作條件的人員破格錄用。
6、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百分之五十。總成績為筆試最終成績+面試最終成績+加分項,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公示。
7、體檢、政審和考察
2015年12月5日按照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政審和體檢對象(體檢費用130元,由個人負擔)。政審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擬錄用人員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試用。
8、公示招聘結果
2015年12月8日對招錄的人員進行公示。
9、薪酬待遇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并報區政府同意后由安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1年。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員工資標準為2000元/人﹒月(其中1350元基本工資,650元績效考核工資),同時購買社會保險(五險)。
四、組織機構
此次聘用工作由區執法局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完成,組長由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局黨政辦、局法制辦、局督查室組成。
五、紀律監督
區監察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區人社局負責業務指導,區執法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及解釋工作。
監督舉報電話:2175605(區人社局)7666317(區監察局)
報名電話:7667102(區執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