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和崗位
海曙區住建局下屬事業單位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崗位工作人員2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3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建工城建專業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具有結構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民建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備5年及以上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管理相關工作經歷(工作時間計算到2013年10月12日)。
4、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以2013年10月1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因工作性質,需要經常值夜班和檢查工地,適合男性。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人員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港澳、國外留學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招聘辦法和步驟
此次招聘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雙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
寧波市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寧波市民通街101號)3樓辦公室五。
3、報名辦法:
報名者可登陸寧波市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網(http://hsjsj.haishu.gov.cn/)和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shs.gov.cn/),下載并填寫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以下資料報名:
(1)《海曙區住建局公開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2)畢業證書(港澳、國外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本(集體戶口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7)工作經歷及任職證明原件。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5、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招聘計劃數和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職位。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科目一門,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和寫作。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憑第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筆試,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
參加筆試人數低于招聘職位指標數3倍的,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網和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憑第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實施3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書面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在參加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面試當天,參加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不再核減招聘指標。
2、面試
面試主要對面試對象的專業熟悉程度以及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個性特征等進行面對面的測試。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網和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
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由于體檢、考察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由區住建局商區人力社保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報考本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重新進行體檢和考察。
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在試用期期滿時尚未辦理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87138833、87459294;監督電話:87121980、87192397。
寧波市海曙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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