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我縣擬招聘3名規劃類專業人員,同時招引3-5名規劃類知名專家學者組建規劃專家顧問團,現公告如下。
一、招引條件
(一)城市規劃類專業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11 工程”、“985 工程”院校2016年前畢業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規劃類專業的畢業生。
2、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城市規劃類專業具有注冊城市規劃師資質和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的人員。
3、城市規劃類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有注冊城市規劃師資質和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的人員。
(二)規劃專家顧問團成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城市、旅游、景觀類規劃師各1-2名):
1、具有正高級職稱的行業內知名專家學者。
2、屬于博士生導師的行業內知名專家學者。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20日工作時間內,報名期間可自行到報名地點報名,也可由縣招引領導小組推薦報名還可過電子郵件網上報名。
(二)報名地點:南部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南部縣住建局
南部縣人社局聯系電話:0817-5588190
南部縣住建局聯系電話:0817-5522251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等符合報名條件所需資料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未領取畢業證的畢業生須持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書<表>原件,就業推薦書<表>須注明準確的專業、學歷及學習形式),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張,如實填寫《登記表》。
三、考核考察
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上組建招引評審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考核考察,確定擬聘用(任)人選報縣委、縣政府批準后正式聘用(任)。
四、聘用(任)方式
招聘的城市規劃類專業人員,聘期3年,聘期內全職在南部縣住建局工作。
招引的專家顧問團成員由縣政府頒發聘書,聘期3年,聘期內可兼職。
五、職能職責
(一)城市規劃類專業人員職能職責:
1、參加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查和報批工作;
2、參加城市規劃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和各類專項規劃審查工作;
3、對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建設用地和工程建設提供規劃服務。
4、參加縣專委會評審會議,核查各報審項目相關經濟技術指標和建筑外觀形態。
5、參加縣規委會評審會議,為規委會決策提供規劃審查服務。
(二)規劃專家顧問團職能職責:
1、對我縣城市總體規劃的城市定位、功能分區、空間布局提供策劃審查服務;
2、對我縣城市總體規劃各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和各類專項規劃提供指導性服務;
3、參與我縣重大項目規劃方案審查服務;
4、對我縣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評審和建議。
5、為我縣城市規劃方面提供技術培訓和專題指導。
六、考核和管理
(一)招聘的城市規劃類專業人員與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對聘用期限、聘用紀律、工作條件、薪酬福利、社會保險、違約責任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約定,進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的規劃類專業人員和聘任的專家顧問團成員,由縣住建局制訂考核管理辦法和下達季度與年度目標任務,按季度和年度進行考核管理,聘期內季度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任)關系,考核為優秀者給予獎勵。聘用(任)期滿考核為合格以上者,根據自愿經聘用(任)單位同意可以續聘(任)。
七、待遇
(一)城市規劃類人員待遇
1、招聘的規劃類專業人員實行年薪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萬元,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30萬元,普通全日制博士生或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36萬元。薪酬按季度發放,具體發放數額由縣住建局根據考核結果提出方案,報縣委、縣政府審批后由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發放。
2、招聘的規劃類專業人員由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按規定辦理“五險一金”。
3、已經簽約的規劃類專業人員由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發放安家補助費。
安家補助費一次性發放,具體標準為: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萬元,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3萬元,普通全日制博士生或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5萬元。
聘期未滿自行解聘或考核不合格被解聘的,全額返還安家補助費,并一次繳納兩倍的違約金。
4、已經簽約的規劃類專業人員自愿來我縣落戶的,其配偶和子女的落戶、就業、就學、入托等堅持特事特辦,由縣人社、編制、公安、教育等部門按政策優先解決。年齡40周歲以下、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愿意納入我縣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的,可以考核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相關政策和制度進行管理。
(二)專家顧問團成員待遇
1、固定傭金。聘期內每人每年固定傭金10萬元,聘期未滿自行解聘或考核不合格被解聘的,全額返還。
2、服務報酬。顧問團成員的服務報酬根據具體服務事項實行一事一議,由縣住建局協商報縣委、縣政府批準后由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實施。
南部縣人社局 南部縣住建局 南部縣人才辦
2015年12月30日